周六上午,亞歷克斯起床時,李慧已經離開了。
草草地洗漱完,套上衣服,少年卡著約定的時間,趕到了彼得常去的快餐店。好友已經在靠窗的座位等他了。
“嘿,老兄,這兒!”彼得一直盯著門口,亞歷克斯左腳剛邁進快餐店,他就站了起來,用力地揮舞著胳膊,生怕亞歷克斯沒能注意到他。
“今天都要干嗎?”少年一屁股坐在棕色人造革座椅上,抓了一根薯條,叼在嘴里。
“我有個好主意,兄弟,你先等等。我太激動了,我有個特別的主意,你肯定想不到。”彼得邊說邊從口袋里掏出手機,打開了備忘錄。
“你知道我腦子不大行。11月13號,給老媽送貨,不是。啊,這一條!我打算去搞個紋身。”
亞歷克斯皺了皺眉頭,白了彼得一眼,嘬了一大口可樂。
“整那玩意兒干嘛?你也要混幫派了?”
“不是,不是,我馬子懷孕了。”
“你馬子叫啥?”亞歷克斯戲謔地問道。
彼得一下子愣住了,他呆滯了片刻,努力地擠出一個討好的笑容。他尷尬地笑了兩聲,剛剛還在興奮地舞蹈的眉毛卻耷拉了下來。
“伙計,別這樣,別拿我開玩笑了,你知道我是認真的。”
“所以為了讓蘇菲高興,你要去搞個紋身?”
彼得坐直了身子,兩手交叉撐在油膩膩的桌子上。“不是,不全是!我就是太高興了,兄弟!我要做爸爸了,一個孩子,亞歷克斯,你能想象嗎?一個小號的彼得!”
“你帶她去醫院做過檢查了?男孩還是女孩?”
“我不知道,干,我希望是個女孩兒,但蘇菲想要個男孩。我不管,要是個女孩,我就把她當公主那么寵。”
提到那個還在肚子里,連眼珠子都沒發育出來的孩子,彼得一下子打開了話匣子。
“我要給她起名叫麥當娜!但蘇菲那個蠢貨說我取得這個名字,蠢得不像話。我問過我媽,我媽說,麥當娜也沒什么不好的,她能唱能跳,她的孫女說不定以后就是個巨星。但蘇菲不樂意,我說可以換嘛,畢竟她是孩子的母親,我也不想讓她覺得不高興。”
“我就說,要不叫海倫怎么樣,我媽的歌廳里有個海倫,那姑娘漂亮的不像話,簡直不像個真人,當然我的孩子一定比她好看多了。”
亞歷克斯倚著座椅靠背,揮了揮手,打斷了彼得的絮語。
“這跟紋身有什么關系?”
“當然有關系。前兩天,我看了場電影,叫……”
“記不住名字了。”彼得一拍腦門,“這無所謂。電影里那個男人,跟我一樣,腦子不太好用。你一直知道的,我總是會忘記很多東西,用力記也記不住,偶爾記住了也會很快忘得一干二凈。”
彼得的母親原本是個脫衣舞娘,生他之前,吃喝嫖賭抽,五毒俱全。所以彼得生下來,就有些傻乎乎的。
他總是比其他孩子慢一些,反應慢,說話也慢,很多簡單的東西,他都需要很久才能學會。在學校里,他也總是受欺負的那一個,直到亞歷克斯有一次看不過眼,狠狠揍了欺負他的孩子一頓。從那一天起,他就像個跟屁蟲一樣,粘在了亞歷克斯的身后。
“電影里說,如果把東西紋在身上,就再也忘不掉了,就算忘了,看見紋身,我就能想起來。”
“這是不是個好主意,我覺得這個想法太聰明了。”
彼得的臉上掛著擠出來的笑容。
“我媽常說,我一輩子都得靠她養活。現在,我都要做父親了,亞歷克斯,我一定會是個好爸爸的。我得養活自己的孩子。”
“你說對嗎?”彼得的笑容在臉上掛得已經有些勉強了。
亞歷克斯沒有回答,他咬了一口漢堡,放在了一邊。
“你不這么覺得嗎?”彼得壓低了聲音,問得有些小心翼翼。
亞歷克斯嚼著漢堡,今天的牛肉餅烤的剛剛好。
彼得臉上的表情一下子垮了。他的雙肩也耷拉了下來,整個人像是被放了氣的氣球,瞬間蔫了。
“我有點兒擔心,亞歷克斯。”他的雙手交握著,放在布滿油漬的塑料桌面上。
“如果,我是說如果,”他低下了頭,額頭輕輕磕在了油膩的桌面上,他的聲音變得很低很低,臉上木偶一樣的笑容在漸漸扭曲,“如果我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怎么辦?我這樣的人,就是個廢物。”
“我好像越來越健忘了,前天去提貨,剛走出家門,我就忘了要去做什么。”
“如果哪一天,我忘的事情越來越多,把我的家人,我的女兒都忘記了,我該怎么辦?”
“亞歷克斯,我不想一輩子都是媽媽的孩子,你明白嗎?我不可能一輩子都依靠她生活,我是個男人!”
他猛地從桌子上抬起頭來,盡管眼圈微微有些發紅,彼得的嘴角依舊在用力地上揚。
“所以,我要把她的名字紋在我身上,丹妮卡,我昨天查的,晨星的意思,我寫在手心里了。”他翻開左手的手掌,亞歷克斯看到,他的掌心有個原子筆寫的名字,有幾個字母的邊緣,已經被汗水暈染地模糊了。
“我昨天錄了一盤磁帶,都是我寫給丹妮卡的歌,給之前一個搞音樂的朋友寄了過去。說不定哪一天,我就是個有名的Rapper了,能賺一大筆錢。”
“我要把每一分錢都花在我女兒身上!”
“哥們,等著瞧吧,我肯定是個好父親!”似乎是覺得亞歷克斯不相信,彼得用力地拍了拍胸脯。
亞歷克斯笑了笑,他喝光最后一口碳酸飲料,招呼服務生來結賬。彼得搶著要付錢,亞歷克斯并沒有阻攔,兩人勾肩搭背地走出了小小的快餐店。
按照導航地址,兩個少年穿過M區深深淺淺的小巷,來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店面。一個帶著七八個耳釘,穿著鼻環,滿臉紋身的怪人坐在店里。
踏進店面,怪人剛一開口,亞歷克斯就嚇了一跳。那人的舌頭上都穿著環兒,而且他的舌頭從中間剪開,如同蜥蜴的舌頭一樣分著叉。
“紋身?”大約因為舌頭被剪開了,怪人說話發音有些含糊。他盯著彼得,又轉頭看向了亞歷克斯。
彼得挺了挺胸膛,卻緊緊拽著亞歷克斯的胳膊,“我紋!”
怪人突然笑了,一撇腦袋,長長的臟辮甩出一道瀟灑的弧線,“跟我來。”
柜臺后,居然有向下的臺階,亞歷克斯跟在他身后,一步步往地下室走去。
小店的地下面積很大,大約有地上店面的兩倍。四處擺著各式各樣的工具,五顏六色的電線攪在一起。一張醫院常見的手術床擺在屋子的正中央。
怪人打開了亮得刺眼的手術燈,一邊用酒精洗手,一邊同彼得聊天。
“你想紋什么,我給你設計還是已經有打算了?”
彼得突然有些結巴了,“我……,”
“沒想好?不著急,慢慢想。”
“我,我想紋朵玫瑰,還有,還有一個人的名字。”
“水手那種紋身啊,紋哪兒?”
“胸……,胸口行嗎?”
怪人回過頭來,笑了,露出一口磨得尖尖的牙齒。
“紋胸口疼啊。”
“我不怕疼!”彼得豪氣干云,怪人被他這一嗓子嚇了一跳,認真地看了他一眼。男孩兒秒慫。
“要不,換個地方也成。”
“左胳膊吧,胳膊不疼,左手不耽誤事,而且一擼袖子就能看見。”怪人洗完手,托著一大托盤的工具,放在了手術床邊。他沖彼得努了努嘴,示意他去床上坐好。
“啥名字?”
彼得聽話地伸出左手,“就這個。”
“女人還是老媽?”
紋身針扎下去,血了滲出來。怪人拿了一條毛巾擦掉流下來的血水。麻藥勁兒不夠,彼得疼得抽搐了一下,更多的血流了下來,“我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怪人砸了咂嘴,“年輕可真好,看見我臉上這個名字了嗎?”他放下了手里的工具,找了塊酒精棉,吸掉傷口處不斷溢出的血。
“我最重要的人。跟別的男人跑了,三年了,我還在這個鬼地方傻乎乎地等著她回來。”
“她為什么跑了?”亞歷克斯開口問道。他對這個怪人很好奇,但一開口,他就后悔了。這么問,似乎不太禮貌。
怪人并不介意,他扭頭看了亞歷克斯一眼,笑了笑,“我怎么知道,我要是能知道女人都在想什么,早就不干這活兒了。”
“你不后悔嗎?她背叛了你,你還把紋身留在臉上了。”
“后悔管屁用,洗又洗不掉。”
“再說,我也不怪她,即使她離開了我,我依然愛她,那是我自己的感情。”
“感情,最沒辦法的事啊。即使她離開了我,我還是覺得她可愛的要命。懂嗎,小子?”
“想起她,我都從心里覺得又高興又難過。高興那么可愛的人居然愛過我,難過我沒能留住可愛的她。”
亞歷克斯忽然覺得,這個怪人沒有看上去那么可怕了。
“你身上的紋身,都是這么來的嗎?愛一個人,就紋一個。”
怪人看了少年一眼,開心地笑了。他的笑聲奇怪的十分憨厚。
“我怎么可能愛過這么多人啊。我就愛那么一個,結果還把她給搞丟了。不過這每一個紋身,都有一段故事,你要是想聽,給錢我就告訴你。”他說著,做了個鬼臉。
很快,怪人就忙完了,他收起托盤。
彼得看了看左胳膊上的玫瑰,和玫瑰花蕾中的“丹妮卡”,招呼亞歷克斯給他拍張照,他要發給懷孕中的女友。
少年拍完,放下手機,叫住了轉身準備離開的怪人。
“我也想紋一個人的名字。”他說。
亞歷克斯從貼著胸膛的外套內襯口袋里掏出一張薄薄的硬紙書簽,遞了過去。
“我最重要的人,可以嗎?”
怪人接過書簽,他灰色的瞳孔里閃現了一道奇異的光芒。
“你也紋在左臂?”
“胸膛,我不怕痛。”少年很堅定,“書簽上那個名字,我要紋得一模一樣。”
薄薄的書簽,一面用清麗的花體字寫了一首并不是十分規范的小詩,另一面是兩個娟秀的中文小字:“李慧”,那是他最重要的人的名字。
他僅剩的家人,他有時會夢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