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嚴明紀律,正風肅紀,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引以為戒,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通報指出,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出臺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制定相關規定,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貫徹落實,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個別人無視規定,頂風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6起典型問題是:
禹城市張莊鎮校辦負責人違規午間公款聚餐飲酒,禹城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承擔聚餐費用,并在全市通報。
龍口市財政局副局長為其子大操大辦婚禮并借機斂財,龍口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日照市人防辦主任違規使用3輛公務用車、公車私用、違規占用民營企業車輛,日照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淄博市周村區人民醫院違規使用特殊標識車輛走訪,淄博市周村區紀委分別給予3名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并在全市通報。
東明縣人民法院執行三庭庭長公車私用,東明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承擔全部費用。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駕駛員公車私用,省質監局給予直接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有關領導行政警告處分,并在系統內通報。
通報強調,上述問題的處理,體現了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要求,體現了堅決改進作風、嚴格執紀的決心。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要切實增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自覺性、堅定性,令行禁止,堅決糾正“四風”。當前特別要堅決剎住中秋節、國慶節送月餅送節禮、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作為經常性工作,加強督查,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