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小到三歲娃娃,大到百歲老人,好像都有權利做這件事。無論是娃娃老人,女人男人,年輕人還是老年人,離家出走,大部分都是因為委屈,心里的委屈無處宣泄,就想走開,離那些讓自己委屈的人遠一點,引起他們的注意,幫自己把這些委屈宣泄出來。
大學剛畢業的時候,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個小公司離做文員,本來公司業務不繁忙,我一個人處理整個辦公室的文職工作游刃有余。大概做了一年左右,公司業務拓展,老板新招了一個女孩子跟我分擔工作,那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叫付明潔,漂亮這個詞用在女孩子身上總是占優勢的,不管是在找朋友談對象,還是在找工作發薪水這方面。這個漂亮的姑娘一來公司就得了老板的歡心,薪水跟我這個辛辛苦苦兢兢業業做了一年的所謂的老員工一樣,可是工作只是分擔了三分之一,那個時候的我還是很天真的相信這個社會的公平的,而且是非分明,并沒覺著這件事對我有什么不好,只是認為有人分擔我的工作,我就非常開心了,所以,對那個漂亮的姑娘,我的善意是實打實的足,也很快跟她成為了很好的朋友。無話不談的那種,從工作開始,包包衣服是序言,化妝品首飾是篇章,男朋友愛情是番外。
當然,她跟我說起過她的離家出走,我記得最深刻的一次是她說她半夜出走的那次,她說那是冬天,很冷的冬天,她來了大姨媽,不想碰了冷水,就讓男朋友給她洗內褲,男朋友抱怨了兩句,她就委屈的跟他吵,說自己身體好的時候,多冰的水都會給他洗內衣內褲,這自己大姨媽來了,不舒服,讓他洗一次怎么了,越說越委屈,最后自己摔門而出,出了門就怕了,大半夜的,十一點半了,一個漂亮的女孩子走在空蕩蕩的大街上,心里總覺著顫巍巍的,又是冬天,冷的發抖,路上行人寥寥無幾,路燈有的地方又壞了,黑乎乎的,可是出都出來了,再回去多沒面子,所以就一直走著,走著走著就害怕了,那個時候我們都是租房子住的,租住的都市村莊的房子,房租便宜,但是臟亂差,治安不好,路上很多黑乎乎的臟水,而且村莊后邊幾條街有好些黃色燈區,半夜十一點正是她們生意忙活的時候,一個漂亮的女孩子,只身一個人從黃色燈區走過,碰到搭訕的很正常,當一個中年油膩大叔嘗試靠近她搭訕時,她像一張繃緊的弦,嗖一下就彈出去了,氣喘吁吁的出了那兩條街區,氣還沒喘勻,就發現身后一百米處,路燈照不到的地方站著一個人,嚇得大氣不敢出,一口氣提著跑到了一個沒關門的超市門口,門內有幾個男女在打麻將,吵吵鬧鬧的,明亮的燈光透過玻璃門照出來,給了她一點心安的感覺,這會嚇得什么也顧不得了,顫顫巍巍的掏出手機給男朋友打電話,旁邊黑暗處傳了的手機鈴聲嚇得她幾乎癱坐在地上,男朋友拿著手機從黑暗處走出,氣喘吁吁的說:你跑那么快干嘛,追都追不上,喊你你不理,越喊跑越快。她看著走來的男朋友嘴巴一撇,淚珠翻滾而出,順著臉頰流的肆無忌憚。男朋友走過來抱住她:好了,回家吧,衣服洗好了,給你買點宵夜,回家吃,肚子還疼不疼?
明潔跟我說這些的時候,臉上掛著的是幸福的笑,那個時候的我覺著她的笑是幸福的,因為她男朋友會給她洗衣服,會在她生理期把她當病人疼愛,會縱容她離家出走,會在她離家出走后找到她,然后帶她回家。
那個時候的沒有那樣的待遇,因為那個時候的我愛曹先生愛的癡迷,像張愛玲筆下的低到塵埃里的那位。不過那時候的我不在意這些,不在意我大姨媽來的時候曹先生不幫我洗內褲,還得給他洗內褲襪子,不在意我離家出走他不找我,還躺在出租屋里睡得昏天暗地。因為那時候的我真的愛他,愛得那樣熾熱,像熊熊野火燒不盡的野草,春風一吹,又遍地生根發芽。
是的,那時候的我也離家出走過,而且兩次,畢竟是女孩子,總覺著自己也應該被嬌慣著。
第一次為了什么呢,記不清楚了,反正就是拌了幾句嘴,晚上十一點左右,我穿好衣服,拿著鑰匙,帶上手機,摔上出租屋薄薄的鐵門,下樓了,那是初秋,天氣微微有點涼,周末,都市村莊里頭還很熱鬧,正街買夜宵的還沒散,下了樓,站在黑暗處窄窄的過道里,我回頭聽了聽頭頂的樓道,沒有任何聲音,淚水瞬間奪眶而出,很傷心,有點絕望,樓上是我那么愛那么愛的男孩子呀,他不擔心我嗎?頭頂的聲控燈暗了好久,我就站在黑暗里頭哭,哭的眼睛鼻涕橫流,很是狼狽,直到門外有人開門,有租戶回來,頭頂聲控燈重新亮起來,我迅速的用袖子抹掉眼淚鼻涕,低著頭出門了,那進門的人也沒在意,畢竟周末,十一點有人下樓吃宵夜很正常。
我現在門外,聽到那人上樓的聲音開門的聲音,關門是鐵門發出的咣當聲音,然后,樓道里就安靜了下來,很快,聲控燈又滅了,我的眼淚又出來了。
我哭著想,我該去哪里呢?去隔一條街的明潔那里肯定不合適,畢竟她是跟男朋友一塊的。坐公交去表哥家,又太晚了,如果我去了,不用第二天,當晚我表哥就會告訴我爸媽,那樣我爸媽就更不會同意我們在一塊了,我摸了摸口袋,好像帶了五塊錢,是的,我帶了鑰匙,怕我回去的時候沒人給我開門。我也帶了手機,怕他出來找我找不到給我打電話,可是我沒有帶包,沒有帶包的意思就是沒有錢,口袋里只有晚上買菜剩下的五塊錢。
所以,我哪里也去不了,因為我連車費都沒得,可是還不想回去,雖然我很愛很愛他,愛到了塵埃里,可是我也有我的態度和脾氣,所以我又用袖子擦了擦眼淚鼻涕,從黑暗里走了出去,走到了還算熱鬧的村莊街上,我從那些夜宵攤走過,盤算著這五塊錢我可以吃點什么,我走過了十三家夜宵攤,沒有理會九位攤位老板的招呼,站在最邊上的串串攤位旁邊,看著前邊昏暗的路燈,我想起了付明潔跟我說她離家出走的情況,不敢再往前走了,后退了幾步,就坐在了串串車前。聲音嗡嗡的跟老板要了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