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荊公之政術(四)教育及選舉
民政財政軍政,荊公之新法,殆盡于是矣。此外尚有一二,請括而論之。
第一 教育
教育行政,荊公平昔所最重也,其上仁宗書言之最切。及執政,首注意于學校。熙寧元年,增太學生員。四年,以錫慶院朝集院為大學講舍,厘學生員為三等,初入學為外舍,外舍升內舍,內舍升上舍。上舍員百,內舍二百,外舍不限員。其后內舍生增至三百人,外舍生限二千人。其年,置京東京西河東河北陜西五路學,以陸...
民政財政軍政,荊公之新法,殆盡于是矣。此外尚有一二,請括而論之。
第一 教育
教育行政,荊公平昔所最重也,其上仁宗書言之最切。及執政,首注意于學校。熙寧元年,增太學生員。四年,以錫慶院朝集院為大學講舍,厘學生員為三等,初入學為外舍,外舍升內舍,內舍升上舍。上舍員百,內舍二百,外舍不限員。其后內舍生增至三百人,外舍生限二千人。其年,置京東京西河東河北陜西五路學,以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