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一個職場大忌,喜歡上了我的一個同事,更悲催的是,他還有女朋友。
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施悠然,今年27歲,從小成績優異,23歲研究生畢業于世界TOP30的大學,進了一家世界500強企業,從事投資工作。
世界500強的企業,自然是工作強度高,業績壓力大,但凡事都具有兩面性,平臺起點高,業務機會多,4年的時間已經足夠我從一名職場新人變成可以獨當一面的項目經理。
但我也有自己的煩惱,比如說來自父母的催婚。
是的,27歲,我還是條單身狗。
厚顏無恥的說,我膚白貌美,身材高挑,氣質優雅,絕非找不到男朋友的人。相反,大學以來,因為追求者實在是太過熱情或是真誠,我還勉為其難地談過兩段。
之所以說是勉為其難,是因為確定關系后,看到對方情緒日益高漲,我的內心卻始終毫無波瀾。我勉強接受牽手,對方想要擁抱;我勉強接受擁抱,對方又想要接吻;等我好不容易說服自己那就接個吻唄,又死不了,結果對方又想更進一步。
兩次戀愛都因為對方的熱情嚴重超出我的預期,導致我發完“好人牌”后,抱頭鼠竄。
我一度懷疑是自己心理方面的問題,于是決定痛改前非,不能游戲人間害人害己,所以從此以后孑然一身。
直到我們部門來了個新同事,我才發現原來我也有春心萌動的一天,只不過悲劇的是,在我已經情根深種時,卻發現他有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