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憑借這過目不忘的能力,姜浩然早已經將案件的卷宗全部記憶在了腦海里。
姜浩然現在要做的,就是從這些記憶中,搜索出相關的信息。
所以此時,姜浩然的大腦化身為一臺電腦一般,快速的在兩萬個名字中檢索匹配著。
很快,姜浩然檢索出跟鵬字有關的名字25個,跟雷字有關的名字21個,跟軍字有關的名字83個。
因為不確定宿管阿姨說的到底是哪個字,所以這里面包含了同音不同字的名字。
姜浩然僅僅用了幾秒鐘,便從兩萬條數據中篩查出來,一共129個名字。
姜浩然揉了揉開始有些發脹的太陽穴,進一步進行篩查,他需要具體瀏覽每個名字下的相關信息,排除掉出那些不相關。
姜浩然快速的查看起來,進一步深入的排查起來。
最終鎖定了三個名字。
趙曉鵬:19歲,帝都商業大學師范專業大一學生,帝都本地人,家庭條件不錯,家住帝都商業大學附近,大多數時候住在宿舍,但偶爾也會回家住。
跟朱翠艷是同專業不同班的同學。在上課中認識,對朱翠艷一見鐘情。
趙曉鵬自述自己和朱翠艷互有好感,一直隔三差五給朱翠艷送禮物,朱翠艷都有收下。
案發期間,因為放假,趙曉鵬因為家就在帝都商業大學附近,沒有在宿舍居住,而是在家居住。
案發當日,因為年關將近,趙曉鵬幫家人到附近超市進行采買年貨,回家途中遇到大雨,在超市避雨,待雨小后回家,途中用時30分鐘,超市工作人員和家人都可以證實。
案發后,趙曉鵬情緒低落,非常悲傷。
雷明:18歲,帝都商業大學數學系大二學生,河東人士,家庭情況一般,住在學校宿舍。
因為和朱翠艷一起在帝都商業大學附近某快餐店兼職而結識。
因為長期工作相處,對朱翠艷產生好感,但因為自身原因和生活拮據,有些自卑,不敢向朱翠艷表明心跡,暗戀朱翠艷。
案發期間,正和朱翠艷一起在某快餐店兼職。
案發當日,朱翠艷和雷明依舊在店里值班,因為店里是24小時營業,朱翠艷上的中班,中班結束后,正常下班。
原本雷明準備送朱翠艷回學校宿舍,但是因為臨近春節,店里人手緊缺,雷明當日連上中班和晚班,因此雷明需要在店中留守,只得目送朱翠艷離開,卻不想這一離開,便是永別。
案發后,雷明意志消沉,魂不守舍。
李建軍:21歲,帝都商業大學金融系大四學生,帝都本地人,家庭條件優渥,家住帝都上東區,距離帝都商業大學有一個小時左右的車程,不過李建軍自身有些資產,在帝都商業大學附近租有一套一居室,平時便住在該套一居室中。
和朱翠艷結識于學生會,李建軍是學生會副會長,朱翠艷是學生會干事,兩人因為學生會的工作有所聯系。
據李建軍自述,認為因為自己是帝都本地人,加上家庭條件不錯,個人條件也很優秀,所以朱翠艷對自己有好感,常常會借著學生會工作的借口,刻意接近自己,先自己示好。
但李建軍表示自己的目標在事業上,對男女之情暫時沒有興趣,因此只當朱翠艷是一個玩得好的學妹,沒有其他非分之想。
案發當日,李建軍正在和學生會的幾個骨干在學校附近聚餐,當時參與聚餐的同學可以為他證明。
不過,參加聚餐的同學也表示,當晚的聚餐也邀請了朱翠艷,朱翠艷也答應要參加,但是卻不知道為何最終沒有出現。
后來,大家才知道,當晚,朱翠艷出事了。
案發后,李建軍表示震驚,但情緒穩定,沒有太多的情緒流露。
想著三人的走訪資料。
姜浩然皺起了眉頭。
從資料來看,三人明顯當年都被刑偵重點排查過,不然不會有這么細致的問詢,顯然刑偵也曾經懷疑三人的嫌疑。
這其中李建軍是最有作案條件和作案機會的,可是如果李建軍說的是真的,那么他的作案動機,不符合姜浩然為情殺人的推斷。
而雷明和趙曉鵬倒是有作案動機,可是卻不具備作案條件和機會。
雖然如此,但是其實三人身上依舊有不少疑點。
就比如李建軍,其實完全有可能作案。
當晚的聚餐也邀請了朱翠艷,有沒有可能朱翠艷在來的路上,接近聚餐地點的時候,被李建軍殺害藏尸,待聚餐結束后,才進行尸體的處理。
因為有同學表示,當日的聚餐,李建軍曾經以上廁所為由,中途離開過二十分鐘左右。
在隨后刑偵的問詢中,李建軍表示,自己當時確實是去了廁所,但上完廁所想到朱翠艷還沒來,便去給朱翠艷打了個電話,想問她什么時候到,只是一直沒能打通,他嘗試了好幾遍,所以時間花的久了一些。
這些確實也從李建軍提供的通話記錄中的到了證實。
而趙曉鵬在案發當時,也有近半小時的時間,是沒有任何人能夠證明的,這就是他離開超市,到家之前的這段時間。
但是刑偵人員也實地測試了,從超市到趙曉鵬的家,步行需要十五到二十分鐘左右的時間,但是考慮到當天下大雨,路上積水,趙曉鵬采購了大量的東西,行走不便,因此時間稍微有所延長,也能解釋的通。
而雷明說當日他在店里上晚班,店里只有他一個人,雖然店里有監控,但是恰恰這段時間監控壞了,因為過年的原因,還沒有來得及維修,所以沒有任何人能證明,當日他確實一直都在店里,沒有一絲一毫離開過。
如果在這期間,雷明外出將朱翠艷殺害,時間上完全來得及,而且作為一家餐飲店,店里也有足夠的條件進行分尸。
這些疑點其實非常明顯,姜浩然能想到,顯然當時的刑偵也能想到,也都考慮過,但是最終卻沒能將三人鎖定,這里面肯定是經過了充分的調查和證實的,否則刑偵不可能放著這么明顯的疑點不管,而放任兇手逍遙法外。
那么,問題到底出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