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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我寫自己的歷史,我就寫我的錯誤。——周同志
??????弒神突然回憶起自己上初二時的一段純真往事。那時,他十四歲。在讀完《巴黎圣母院》《茶花女》《包法利夫人》這三部小說,他突然熱愛起寫作。于是,在學校里偶有閑暇之際,他在自己的一個兩塊錢的筆記本上,書寫《生命的真諦》,專門記錄自己對生活的所思所悟,還有點點滴滴溫暖小事。這部書,他后來當然沒有完成,只書寫了十幾頁,就被消磨在其他形形色色的誘惑中。直到最后再也消失不見,連這個筆記本都沒有保存起來。如今,他再想回憶自己當初究竟寫了什么,已經(jīng)是不可能的徒勞。但是,沒有遺忘,依然印象清晰的是,在一次上晚自習前,他的初戀小穎,竟然將他的《生命的真諦》拿到自己的座位上讀著。盡管,弒神在班上是一個非常霸蠻的硬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