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
眾人嘩然四起,目光滿是詫異,更多則是懷疑他們耳朵沒有聽錯吧,鄭逸竟然抨擊這位中年人,說他的言論很不成熟,非常幼稚。
車教授跟徐永盛相互看了一眼,無奈搖頭苦笑。
徐永盛拍了一下大腿,驚嘆說道:“到底還是老黃的外孫,如此場合也就鄭逸敢這般直抒胸臆,絲毫沒有顧忌他人臉面。”
車教授哈哈一笑,說道:“鄭逸要是不這樣說,我反倒是有些不習慣了。畢竟跟著黃老這么多年,脾氣多少肯定還是隨他一些。”
《大國律師》的編輯張三,滿意的點了點頭,說道:“不錯不錯,年輕人就得狂妄一點,囂張一點,驕傲一點,這鄭逸倒是絲毫不缺少蠻脾氣,很合我的脾氣啊!”
方才底下跟鄭逸見面,第一印象覺得鄭逸謙卑有禮,面對長輩客氣有度,言語之間充滿謙遜,少了幾分年輕人的張揚,多了幾分成年人的沉穩。想到是黃老的外孫,還是關門弟子,張三倒也不是特別意外,只認為黃老調教有方,能夠帶出如此知書達禮的徒弟。
直接是刷新了張三對鄭逸的認知與看法!
這哪是謙虛有禮,臺上的年輕人非常自信,比在場的任何人都充滿了不可置疑的驕傲!
張三喝了一口茶水,心里邊拭目以待,期待著鄭逸否定顧天河的言論之后,不知道語不驚人死不休的鄭逸,又會如何的高談闊論,憑借三寸不爛之舌,說服禮堂的大家!
顧天河輕咦一聲,臉上多了幾分驚詫,并沒有因為鄭逸的否定出現不好的情緒,反倒是充滿了幾分意外之意。原本只是拿著鄭逸當槍頭使,其目的就是貶低民法尚且不夠成熟,想要讓民法更加突出適應民生,應該學習國外法律法規。
但如今,鄭逸的否定,直接引起顧天河的好奇心以及好勝心。
顧天河眼帶幾分欣賞之色,問道:“鄭同學,不知我這番言論,不成熟的地方在哪?幼稚的地方又在哪?”
——唰!
無數目光聚焦在鄭逸身上,大家心里邊跟顧天河一樣,都想要知道顧天河的言論有何不妥之處。
鄭逸徐徐說道:“《民法典》一直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華夏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詳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顧天河靜靜聽完鄭逸說的話,笑著說道:“你應該不僅僅只是想要給我解釋《民法典》才對。”
除了看熱鬧的觀眾,在場每個人都知道《民法典》涉及的內容。顧天河言下之意,認為鄭逸應該還有著后話。
鄭逸回應道:“參加研討會之前,我非常的興奮,對研討會的流程充滿著好奇,想看到各行各業的法學青年暢所欲言。方才看到前邊兩位先生的言論,我非常的開心,認為說就跟我所想象的一樣。
民法以“人”為核心,民法是權利本位法,民法是人格同等法,民法是市民社會法。”
“何事物都有現象和本質兩方面,法律也不例外。從現象來說,法律只不過是一些行為規范,由國家設定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民法也是一種行為規范,它調整的是同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我并不否認“民法的本質是私法”這一命題,但民法的本質并不是一種單一化的理論體系,也絕對不是某一個階段的體現,她是多層次的。”
“那么民法典呢?為什么如此重要?重要到現如今大家舉辦研討會,邀請各界法學名流,發表自身理解言論,來進行探討?”
鄭逸說到這兒,稍稍停頓了一下,目光掃視了一下整個禮堂,底下坐著都保持了安靜,認真聽音響里邊鄭逸的觀點。
他又把目光方才顧天河身上,說道:“自古有句老話,百姓才是國家的支柱。民法典是民事活動的基本遵循和依靠,它所建立的各種法律規范和制度,都要實實在在地作用于社會的百姓的現實領域。我們要從國家治理的實際效用的角度來理解民法典的編纂和實施,尤其是要從當前我國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來理解這部偉大法典的重要意義。”
“而不是,同其他國家的法律進行比較,并且認定為子午須的一階段、二階段、三階段。她是我國對于百姓的法律規范,和其他國家法律治理者賦予職權的法律規范是不一樣的!更不是,小孩子爭執似的,爭論哪一個才是對的,哪一個才是錯的。
要知道國家與國家之間發展的歷史不同,法律的制定是有歷史傳承的。不同的歷史會產生不同的法律。
華夏可是有著五千多年的光輝歷史傳承!
同時,國家與國家之間發展的不平衡,也導致了法律的不同。因為法律是根據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來制定的。所以不同的國家之間法律會有所不同。
法律的制定還跟國家居民的思想觀念有關系。不同的國家文化背景不同,信仰不同。也會導致各個國家的法律不同。
Enmmm……我想這個問鄰居的小孩,應該也是懂得回答得。”
“再者,民法典采用體系化科學化的編纂模式,但是其概念和知識體系都是來源于華夏百姓上下五千年的生活現實,絕非是借鑒其他國家,即使是一些比較抽象的概念和規范,其語言也是平易近人的,這就為百姓學習法律、貫徹實施法律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鄭逸說到這,又停頓了一下,說道:“最后,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則故事,出自《左傳·昭公十五年》。
晉大夫籍談出使周王室。宴席間,周景王問籍談,晉何以無貢物,籍答道,晉從未受過王室的賞賜,何來貢物。周景王就列舉王室賜晉器物的舊典來,并責問籍談,身為晉國司典的后代,怎么能數典而忘其祖呢?”
鄭逸最后這句話,
就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刃,
當著禮堂眾人,直接捅向顧天河。
“好!”
《大國律師》張三突然大聲鼓掌叫好:“好一個數典忘祖!說得太好了!”
緊接著,整個禮堂響起如潮水般的掌聲,此起彼伏,經久不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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