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我給你的歌了嗎?”
是椿。其實很容易就能想到的,當時我有想說的,但我在廣播里到處和那患了癡呆的女主持人打哈哈,完全是因為我一想到兔子笑就像笑。
“很好聽的歌。”
“周末會有時間嗎?”
“應該,如果不出去到街上去追啤酒瓶的話。”
“很好喝?”
“有點苦,沒奶茶那么甜,又比茶或者咖啡味道好一些,喝了要不停打嗝的,有很多泡沫。”
“那為什么要喝。”
“大家都喝。”
“好奇怪。”她在那頭笑了一下。
“奶茶喝一杯兩杯的就惡心得想吐,喝酒多少也不夠的。”
“所以是好奇怪啊。”
“但很無聊,嘴上有點功夫就不大可能無聊了,一個人也能從早到晚。”
“不喝不行嗎?”
“怕是困難。”
“這樣啊。”她有點失落,我自認為。
所以我還是先問道:“為什么要我出去。”
她在那頭咕咕地笑,說:“去吃飯。”
“我喜歡一個人吃飯。”
她半晌不說話,最后才像從牙縫里擠出似的說了兩個字:“夠直。”
“還行。”見鬼,我他媽真的改不掉了。
“但偶爾也改變一下不是嗎?”她不厭其煩地問道。
“習慣了只是,不過其實也算是騙你,倒是有時候會和羽一起吃。”
“羽?”
“朋友,經常一起喝酒。”
“哦—,那你可以和我出去嗎?”
我想了一下。
“有啤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