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不可矢否,這是怎樣俗氣老套的一個名字。可是何又為狗?莫過瘋癲、撕咬,以及那至死不休的掙扎。
支撐著他的,或許是那一桿老旱煙槍,或許是那個無名墳堆下瘋癲的老人,或許是那個偏心疼了他二十來年的女人,更者,或許,這本就是一個妖孽該執有的怨念。
退居三舍,他可以,他求的不過是他那一畝三分地;點頭哈腰,他可以,他想的不過是給自己留的那一分尊嚴,被逼的三分脅迫,和那緊握的六分隱忍;以牙還牙,他敢做,僅僅因為這不過是一條瘋狗最原始的自保。
一盞茶,澀不過那蹣跚路;一壺酒,燒不透那浮生苦;一聲京腔,遮不住那悵惘凄涼。這是怎樣一個男人啊?
印象之至深,讓我如此顫抖的,莫過是那一句“我心中有猛虎,細嗅薔薇。”是的,憧憬向往,他有!心思手段,他有;王八之氣,他也不失。可是,他更清楚的是自己還不曾有哪怕一點微薄的資本。所以,他繼續選擇蟄一般的潛伏,不貪圖哪怕一點免費的湯羹;他持續著做那蟲一般的蠕動,不敢奢望那一步青云的快感。
他是一條瘋狗,即使還沒有擺脫掉束縛他的那一根韁繩那一個枷鎖,也許他可以下跪,卻只會依舊不停掙脫;他是一個刁民,所以他依舊保留著窮山惡水里的那一分野性,他可以低頭卻絕不會服輸!
寧招癲人,莫惹瘋狗。
依稀記得他那毫不猶豫的一跪,他那喃喃那一句「爺爺,浮生給您丟臉了。」,他那寥寥十一筆的“放下”,看似如此軟弱的屈服,卻是讓敵人束手無了策,誰又敢說陳家膝下無黃金?!至少陳二狗對得起那所謂“跪下的尊嚴”!
《二狗》現世以來,腦中便長久的浮現著這樣一個畫面:一個衣著不夠光鮮,甚至是襤褸,留著平頭的山野小民,左手握著那桿老旱煙槍,右手擎著那自制粗糙卻金玉其內的利矛,身旁蹲著世代便為守山犬的黑豺,面帶邪笑,全身散發著一股極其強烈的妖孽光芒,然而在這光芒之上,飄著一行金色耀眼的狂草:
我是一個刁民,生長在窮山惡水的農村!
字跡后邊的署名赫然是:
陳二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