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突然就成了香餑餑
辦公室內,許峰和陳葉雄對視一眼,都露出了苦笑,在這個莊卓源身上,似乎看不到一個新人的仿徨,謙卑,滿滿的都是自信,他也很敢于為自己的要求發聲。就算是周董當年,跟阿爾發音樂簽訂的新人條款照樣是很苛刻的。一直到周董跟阿爾法解約,自立門戶,為了拿回自己歌曲的版權還付出了很大的代價。這也是后來這些音樂公司在歌曲版權上把握的越來越緊的原因。歌曲的版權在手,公司才更有議價(剝削)的把握。
回到家之后,莊卓源給自己跑了一份杯面,還在等面餅泡開,手機就響了。婁逸蕭發來的短信:“怎么樣?”
“不歡而散。”
莊卓源的回復言簡意賅,也讓婁逸蕭那邊心涼了半截,很快接著發信息鼓勵道:“不要緊,應該還會有其他機會的。“
emmmm,怎么看著像女朋友在鼓勵男朋友呢?莊卓源的神色有些奇怪,想了想還是打斷了自己回復的想法,專心吃杯面。
事情還真的像婁逸蕭說的那般,莊卓源很快就收到了第二家公司的邀請,海鷗音樂,培養出了杜蘭特,林丁丁,藍菲琳等歌手的公司,向莊卓源發出了簽約的邀請。
對比起東方之星,海鷗音樂在業內算是小有聲望,在老一輩歌手巔峰期已過的情況下,林丁丁在當下的當紅程度絕對可以排進男歌手前五,而且他在自己包辦大量譜曲,編曲工作的同時,還能為其他歌手寫歌。不過公司的發展也不能只依賴于一個林丁丁,所以公司也在積極的挖掘新人來充實陣容。
參觀了錄音間和辦公室,莊卓源對海鷗音樂的硬件挑揀還算滿意,畢竟是有些作品的公司,專業性上確實不是東方之星能夠比擬的。不過相對于許峰那邊表現出來的“求賢若渴”,有意簽約莊卓源的經紀人楊承宗看起來更加強勢一些。
媚上而欺下,大部分管理者都有這樣的特性,尤其是海鷗這種“大公司”,真要是莊卓源發展到林丁丁的地位,甚至恢復到杜明翰的級別,楊承宗只能老老實實的跪舔。對于這一點,莊卓源看的很開。
但同樣是歌曲版權的問題,楊承宗絕對不松口:“業內也有業內的規則,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把公司名下的專輯版權100%回歸作者。這是公司長期的一個隱形資產。“
楊承宗的話有些道理,這也是大部分創作型歌手,要么自立門戶,要么干脆索要公司股份,成為小股東的原因。
“你先看看,這是我們能給你的第一份經紀合約。”對比起許峰,楊承宗就沒有說什么“可以洽談”的說辭,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拜拜。
莊卓源接過合約看了起來,在待遇分成上對比東方之星基本一致,這也是新秀歌手簽訂合同的統一模板了。不過在版權分成上,公司可以跟莊卓源六四開(無任何費用),同時注明了一處條款,在專輯發行之日算起,滿三年之后,莊卓源可以用50W到100W不等的價格回購公司手中的版權,這算是相對人性化的一個條款,莊卓源想要保障自己音樂的完整性,就得付出一些經濟代價。而莊卓源首張專輯的制作費用,也定在了300W到400W不等,具體還要取決于歌曲的質量以及公司判定的前景來看。
看似各方面條件都強于此前東方之星給出的條款,但卻有兩點讓莊卓源不太喜歡,其一自然是歌曲版權的問題,其二是合同年限為期八年。如果雙方的合作不是很順暢,莊卓源得捆綁在海鷗八年,一直到他29歲,這就有些冒險了,畢竟新秀合同的分成其實還是非常壓榨歌手的。
“我需要時間考慮一下。”各種利弊,莊卓源需要時間做一下權衡,因此向楊承宗提出了推遲簽約時間的請求。
“當然,但我希望你明白,我們是一家專業的,具有良好口碑的公司,而且對你是很有誠意的。”楊承宗起身跟莊卓源握手致意。
“我明白,只不過有些事我確實得多考慮一點,也謝謝您的體諒。”
。。。。。。
這一頭,莊卓源剛剛從海鷗音樂的辦公樓出來沒多久,東方之星這邊,仍然在密切關注莊卓源的陳葉雄就已經收到了消息,并且在第一時間向許峰匯報了情況。
東方之星背后的番茄衛視跟魔都戲劇學院合作多年,陳葉雄此前在番茄衛視工作,其中一部分業務就是跟魔都戲劇學院的工作人員對接,通過這一層關系,他在這段時間里再度深入挖掘了一些莊卓源的訊息,對他又有了多一層的了解。
“你的意思是,他現在每天都在音樂室里搞原創,五六個小時。”坐在老板椅上的許峰,眼中閃過一道耐人尋味的目光。
寫歌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跟寫手碼字寫小說一樣,只要花心思窩在電腦前寫,就一定能出什么作品,相反,這很需要那種靈光乍現的感覺。努力可能只是一方面,天賦才是最重要的。
除非他真的文思如泉涌~。
“許總,我覺得我們可以適當的提高一些報價條件了。莊卓源身上有一種特質,是我看選秀節目以來沒有在任何選手身上看到的。他很有才華,能寫出這樣的高質量歌曲,他精通樂器,至少鋼琴、吉他和架子鼓都是專業水準,他的臺風很不一般,既能在舞臺上用最炫的高音帶動全場的氣氛,又敢于在錄音室版本中表達歌曲真實的意境,這完全不是一個新人歌手能夠做到的,我相信他身上還有很多的特質值得我們去挖掘。”陳葉雄再度向許峰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這根金苗子,真的不能錯過。
許峰胳膊肘擱在辦公桌上,摸著下巴,似有所思。東方之星公司內主要以“我型我秀”,“加油好男兒”選秀出來的歌手為主,因為都是新人,因此公司習慣了用新秀合約來控制所有人,因此,對莊卓源哪怕只是放開了一點原創的恩惠,許峰都已經覺得是莫大的讓步了。然而現如今海鷗音樂也看上了莊卓源,情況就不一樣了。海鷗音樂雖然財力上比較一般,跟華納、滾石、索尼、環球比只是一個小作坊,但是他們有完整的一套運作體系,從立項、籌備、制作、到發行、宣傳、公關,都很完備。如果是相似的條約,你讓許峰自己選,他都會選擇海鷗而不是東方之星。
“現有的合同模板是公司定的。如果要改變條件,光我一個人說是沒用的。”幾分鐘后,他似乎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我找李總監試試吧。”
東方之星公司的音樂總監李偉民,也是東方之星公司的二號實權人物。如果李偉民參與對莊卓源的“面試”,并由他跟自己一起向高層反應,許峰才有把握說服高層給莊卓源以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