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奈何,梅開縣公安局干警只能再次進行現場勘查,而這次勘查也很快有了新線索了。那就是在案發現場的兩輛自行車之間,有一個手提袋。而從發現死者時,它就一直被放在那兒,當時現場勘察人員以為是那個居民遺落的。
可這都過去好幾天了,都沒有人取走。詢問過后才知,那個紙袋并不屬于這個小區居民的。
而那個紙袋里,有衣服、帽子、褲子以及手套,經檢驗后,發現那根煙頭上的DNA與這紙袋中衣物上的DNA是同屬一人的。
于是馬建宏傳喚了,案發當晚最后一個見到戴進鑫的人——胡雙俠。
“那天晚上,我和他打牌到十點多。后來,我騎著三輪車將他帶到他家附近,我就回家了”胡雙俠說道。
“那為什么不直接送他到小區呢?”馬建宏問道。
“那是因為在到菜市場的十字路口,不遠處發生了事故,他便從車上下來了,說要過去湊熱鬧,讓我回家去了!”。
得到這個線索的警方,立馬調來了案發當晚十字路口的監控。發現了一個可疑的人,此人一身黑衣黑褲,提著案發現場發現的紙袋出現在了十字路口。
而且警方發現,此人的行為與別人不同,別人都是在看車禍現場。而他卻是觀察戴進鑫,由此判斷,此人很有可能就是嫌疑人之一。
大約十分鐘后,這個男子就離開了。之后警方查看了離開菜市場三個方向的監控視頻,嫌疑人都沒有出現。只有去戴進鑫家里的路,是沒有監控的,所以這個人很有可能去了戴進鑫的家。
警方調取了案發后,小區周圍所有的監控,都沒有發現嫌疑人去了哪里。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警方只能在所掌握的線索里再次尋找蛛絲馬跡。
再次檢查現場遺落的衣服時,發現了新的線索。在褲子上的標簽上,寫著一個名字——饒子強。
然而通過戶籍系統查找了后發現,叫這個名字的人一共有七十七人。而且還分布在全國各個省份,因為無法確認都有哪些人到過梅開縣,馬建宏便只能一個個地去排查。警方跑遍了很多的省份,依舊沒有任何的線索。后來在查到第七十二個饒子強的時候,案件總算是發生了轉機。
警方發現,第七十二個饒子強,與嫌疑人條件十分吻合。他2009年在閔舟打工的時候,工廠就發過這個牌子的衣服。并且到工廠詢問時發現,案發當時饒子強從6月3號到27號跟工廠請了喪假。身形也與警方最初刻畫的人以及監控里的人相似。
馬建宏與搭檔驅車到了饒子強老家的村委會,調查發現確實有這么個人。但是這個饒子強,他的父親確實是在那時候去世了,他也在家待了二十多天處理喪事,沒有離開。之后發現,褲子也不是這個饒子強的。
此時已經離案發,過去了一年半的時間,但是梅開縣公安局依舊沒有放棄追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