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風呼呼刮著,我也靜靜地在小區底下散步。也是因為無聊吧,默默找了把椅子坐上,看著小孩嬉鬧的場景,生出來莫名的羨慕——初中了,沒有小學那么快活了。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歡打球,那天我便看見一名我曾經的球友,已經是高中了。
“喲,你怎么在這?”
“放暑假了,過來玩一玩。”他答道。
我們有一句沒一句的寒暄著,再見曾經的球友,心中總是有久別重逢的感覺,我的心里也很高興,沒想到去廣場玩還有意外之喜。
也就在這時,那名球友愣了愣。
“怎么了?”我順著球友看去,心中一震。
又是那個孬子!
孬子慢吞吞地走著,手中還拖著個風箏,那個風箏大抵是別人丟下的,風箏的支架已經斷了一根,上面積滿了塵土。我心里頭有些例外,沒想到她也在這,畢竟已經好久都沒有看到她了。
那名球友看著我愣了的模樣,好奇地說:“你們認識?”
我尷尬地撓了撓頭:“認識,但不是很熟。”
他看了我一眼,突然朝那個孬子走去,幫她修起了風箏。
這下輪到我驚訝了:“你們倆也認識?”
那名球友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她:“這個孬子之前經常在小區里晃,我和她也就熟識了。”
“她其實挺可憐的。”
“的確。”那名球友拍了拍風箏上的灰塵:“我來這個廣場的時候,經常能看到她一個人在這里。一開始還有人和她玩,但后來大人發現后,那些廣場中孩子的家長都不允許小孩靠近她,久而久之,沒一個小孩和她玩了,小孩之間也一傳十十傳百,有些小孩子還耍她玩,但她還是笑著。挺可悲的,不是嗎?”
我沉默了一下:“有的時候,在某種方面來說,其實孬子和普通人相比并無不同,甚至更勝一籌。”
他明顯沒想到我會是這樣的回答。
第一次見到孬子的時候,孬子并沒有給我帶來好印象,但是隨著深入的了解,孬子的本性并不壞。第一次見,是在廣場上相遇;最后一次見她,已是在五年后的廣場上了。這些年來,我也再沒看到過她了,也許是她的父母不讓她出來了?還是她自己不想出來?誰也不知道了。
作者后記:
當我寫下這個故事的時候,其實第一章和第三章隔了一年多,想起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便堅定了要寫下去的決心。
知道自己文筆不是很好,但我還是想要用這樸實無華——流水賬的語言寫下孬子與我的相遇和離別。這篇文章故事其實算是半虛構,因為隔的時間很久,已經記不清太多了,只能憑借零碎的事情還原故事的經過,難免會有一些不真實性,但這些事情是實實在在發生過的。其實我與孬子在其中還見過不少次,我也和她一起玩過,她也曾經在廣場上摘香樟樹的果子給我,將自己認為很珍貴的東西分我一半。對于這個角色,我是很矛盾的,一方面,我對推小孩這件事仍心存芥蒂;另一方面,我也覺得她只是孬一些,對我還算不錯這也可能是我寫下這一本小說的原因吧。

文武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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