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開卷第一句話也:鄙人不才,讀書不多亦不求甚解,寫此一文只為博有緣人一笑。
須知:此小說系伏案觀史之余的胡思亂想,年少氣盛,總想寫一寫過往人生里體認的王朝隱痛,奈何根基不實,故不敢將此落實到任何一個朝代,唯恐玷污了歷史,因此讀者不必費心對應,只做消遣,或可聊解閑愁。
按說一書必有主要人物,這是不錯的,不然何以成書?不過我想在下筆的那一刻人物就應該成為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他們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他們中的每一個都在自己的世界里發著自己的光,不該是誰給誰當配角當工具的。因此人物主要不主要只由戲份多少決定,小說里看不到的不代表這個人物的生命史就此停滯了,只是我作為這本小說的執筆人暫時篡奪了上帝的權力來對敘事做一些必要的取舍罷了,生殺予奪不在其中。
小說人物也不是我的價值傳聲筒,我只盡一作者之責任,將各色人物推至臺前。究竟他們想唱什么戲唱了什么戲,全憑他們自己決定。我雖也時常痛心他們的墮落,立志要救他們一救,但那必得要割裂部分情節,這又是我所不愿的,只好由著他們滑向既定的毀滅結局。偏偏我還是個不成熟的寫書人,總不甘心完全隱于人物背后,時不時想要跳出來表白一下自己的意志,為此甚至犧牲掉了部分真實,實在慚愧。有關這一點不足,還望讀者朋友海涵。當然,我絕不排斥批評。
坦白說,我并不很清楚現在所呈現的這一版書稿是經過了幾次大的增刪修訂以后才形成的,最先的那個七個字的書名究竟是什么我已經忘記了,好像有什么潺潺什么驚塵的,算了,不重要。后來又有《無夜之都》等,最近一次的題名應該是《凈幾雜錄》,靈感來源《嘯亭雜錄》,如今才正式定名《桃都》。我的筆名更是修改過不下十次,至于為什么最后用了這一個“莊農人”,可能是出于對自己無知的慚愧吧,畢竟我是不可能親身經歷任何一個朝代的,也從來沒有在富貴場中、溫柔鄉里受享過一日,竟敢胡寫這一篇文字出來,說到底是無知無畏。故筆下所寫之事全系假想,但這畢竟是一個王朝的故事,編出來要不夾帶任何個人感情,那我也是沒有這么深厚的功力的。從始至終,我的動機不過是想借自己的筆替那些被歷史剝奪了話語權、被后人隨意中傷的古人辯解一兩句。難道因為失語,就活該被隨意解讀?就算會惹非議上身,只要還有一個人愿意直面歷史血淋淋的傷口,我也值了。雖說我也不敢狂妄地認定自己就一定比誰更接近那個真相。
好吧,我不該絮絮叨叨的,那么言歸正傳,先說一說我自己怎樣看待自己的文字。我必須承認我就是個普通人而非神,我不可能滿足每一位讀者的期待,甚至說我都不能完全滿足自己的期待,不然我何至于要反反復復折騰小說人物?哪怕現在,我還是不能夠全然滿意這一遍的修改,小說里仍有很多言不盡意的地方,可如果總是回頭修補,我就只能永遠停留在原地,而且我并不認為那樣做的結果就能讓自己滿意。行吧,或許人生就是這樣的,每一個人都想盡力填補遺憾,可沒有遺憾的人生是不是也會因為過分完滿而造成另一種遺憾呢?況且也不可能完滿。遺憾或許是需要的,只不該耿耿于懷。雖然做過一些錯事,于心無愧就好了。我對待自己的文字也就是這樣的要求。
第二,吾欲探討“愛情與責任”之關系。
好奇怪,什么時候愛情與責任成了水火不容的死對頭?什么時候責任狹隘到了幾乎與愛情的私心相等同?什么時候愛情不碰個滿身傷不配稱為愛情成了社會的共識?什么時候愛情凌壓責任成了常態?一不為思想啟蒙,二不為歷史真相,只是在鞏固自己的偏見,這真的是應該大加稱頌的嗎?
他的開國功勛看不見,只知道他滿手鮮血;他的治世之才看不見,只知道他座上弄權;他的有名無實看不見,只知道他怯弱無能;他的處境艱難看不見,只知道他德不配位。偏見源于無知,卻比無知更可怕。還要可怕一層的,是持偏見而不自知反將偏見奉為真理。我也是這無知的一份子,我也深知偏見不可能根除,但若因此全不努力,那就是永無見天日之可能了。我沒有能力還原歷史,也沒有機緣同古人對話,但我相信未來的人們一定比我自信強大,被辱罵了千年的古人終會得到他們該得的盡可能公正的評價。
再說回上面的問題。誰也沒有資格對別人的價值觀分類定性,而在我的價值體系里我更看重的是“責任”和“秩序”,我的偏見就是我從來不認為愛情能凌駕于責任之上,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偏見牢牢扎根于我心中,使我在下筆時往往用力過猛,竟把一個人物完全化為責任本身而忽視掉他的本質其實還是一個人。我承認自己有的時候確實殘忍太過。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想把歷史的一切苦難都統一在一個特定對象身上,再由這個特定對象來扒下歷史的光輝面具,我就是想要看一看歷史的光輝背后究竟還藏著些什么樣的東西。
看起來我并沒有做得很成功。
最后一點時間了,要不淺淺討論一下“悲”?畢竟我寫的是一出悲劇。就我而言,我是不愿意為悲而悲的,我所理解的“悲”,是無可奈何。或小人作祟,或命中注定,或因緣際會。其中“小人作祟”又是我最不愿意寫的,我總以為,這是對一個人的完整人格的凌遲。人總是最復雜的,即使只是寫小說,我還是想努力讓一個人活得像一個人,喜他們所喜,悲他們所悲,不哭不笑也不痛罵,給每一個人物以“人”的尊嚴。但我又不得不承認,正是因為這些價值元素的介入,在不知不覺間(其實是自覺的吧?),我的情節竟與歷史真實相分歧了。應該也無傷大雅吧?畢竟我不是在寫歷史傳記。
好了,小說畢竟已經在這里了,怎么解讀也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不過我想自己作為執筆者,應該還保有這一點點的發言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