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有很多無聊的人會在這個問題上來回“扯皮”(無意義的爭論,叫作扯皮)。當然我也是一個無聊的人,閑的沒事。
關于“自由意志”,我是沒什么主見的。我不是哲學家,不敢隨便下定義。
吾今日想說說對于“愚蠢決定”“傻子共振”一些看法,觀點。
“愚蠢決定”,是指人總是會在面臨選擇的時候,做出非常愚蠢的決定。
為什么會這樣?舉個例子,晚上9點了,我可以選擇玩手機,也可以選擇睡覺。
早睡早起,對身體好。熬夜對身體不好。我選擇熬夜,多于睡覺。
早上醒來,理智告訴我,我晚上熬夜是個“愚蠢的決定”。看手機也是個“愚蠢的決定”。白天,手機已經看的厭煩了。晚上,浪費生命看手機。非常愚蠢。
這樣情況,我仔細想來,有說法:簡單來說,做出“愚蠢決定”是因為,眼前的快樂,蒙閉了理智。讓人的大腦,做出了錯誤的選擇。(賭徒,明明輸了,卻還心存幻想,一直賭下去。就是這個道理。吸毒上癮也是同理!)
細說:人在做出決定前,大腦會想象這樣做大概有什么結果。
假設,你是一個愛吃糖的小孩子。每天下學回到家可以吃到2個糖果。白天上學過程中,當你想象回到家吃糖這件事,你會感到快樂、高興。(在你幻想美好的事情過程中,大腦會分泌讓你興奮的物質,所以你會感到高興。)
換句話說,意淫,產生的快感和實際行動獲得的快樂沒啥區別。
明白嗎?當你想,到底是睡覺,還是玩手機的時候!你幻想到玩手機時,會自動獲得像你第一次玩手機時同樣的快感。(大腦在你想象的過程中,分泌多巴胺,讓你感到快樂。)
哪怕如今,你已經對手機感到厭煩!可是該死的快感會讓你上癮。
在“快樂感覺”的支配下,人們一次又一次的做出“愚蠢決定”。
吸毒者,把自己吸死。賭徒,把自己賭死。(讓人上癮的東西,一般都不是好東西!)
“傻子共振”,是指在群體活動中,人們可能會根據愚蠢的命令,做出愚蠢的行為。(既使,命令十分不合理,人們也會盲目遵從。)
例子,不舉了。當你去給別人打工時,你會有所體會的。
“傻子共振”的原因:下命令的人做出了“愚蠢決定”。
從屬地位的人,盲目跟從。(命令不合理,一定有人能看出來,但看出來的人不一定會向上反應。因為法不責眾,執行者個人不用承擔責任,所以沒必要改正命令的錯誤。2是因為,反應命令的錯誤,是要擔責的,如果修改了一個錯誤,但結果依舊是壞的。責任誰來承擔?怎么證明你做出的修改是正確的?人們不愿承擔責任,所以不愿改變。)
……
人是愚蠢的人,做的事也是愚蠢的。
但人偉大之處在于,人會思考。即使總是做出愚蠢決定,人還可以進行補救。
所以,腦子是個好東西。但是,不思考不如不長腦子。
思維,有其復雜性,現在我認為是對的事。十年后,不一定認為對。十年后,認為對的事。二十年后,不一定認為對。
人的思想,會隨見識的增長不斷變化。對錯不過是人從自己的角度看的,無法做到“絕對的客觀”。(不過有人的眼界寬一點,有的人的眼界窄一點。這并沒有什么好爭的,因為達不到絕對客觀。)
至于“自由意志”。
我認為人的意志,最初簡單,只是會不斷模仿。當人模仿周圍事物變得困難時,人的自我意志產生。
自我意志不是“自由意志”。
人的意志是從模仿中開始,在模仿中結束。
機械的運動,是最容易模仿的。“愚蠢決定”也算是一種機械運動。
種種“愚蠢行為”,是因為被模仿者也在做“愚蠢行為”,而產生的“傻子共振”?
還是“自由意志”的不確定性導致的?
算了吧,“自由意志”本就有些扯蛋。
自由,從宇宙萬物到微觀粒子,哪個算得上“自由”?
量子糾纏?概念層面理論,沒辦法向我證明真實性,它本身只是一個構想而已。(這方面也沒啥好扯皮的。)
萬物,有其運行規律,便算不上自由。
萬物,到底是自由的?還是有規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