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發生后舉國嘩然,袁世凱遭到了國內輿論的譴責。他腦羞成怒決定用武力鎮壓國民黨,下令罷免由國民黨人擔任的江西、廣東、安徽三省都督,并派兵南下屠殺國民黨人。
孫中山和黃興等人號召南方各省聯合起來反抗袁世凱,發動了“二次革命。”但是因為國民黨力量太過渙散,所以導致“二次革命”很快就被袁世凱鎮壓下去。孫中山、黃興等人被迫流亡日本。
鎮壓“二次革命”之后,袁世凱強迫國會選舉他做正式大總統,隨即又下令解散國民黨。1914年初,袁世凱解散國會。不久后,他又廢除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頒布《中華民國約法》,改責任內閣制為總統制。接著,修改總統選舉法,規定總統可無限期連任,可指定繼承人。至此袁世凱想復辟帝制,想當皇帝的野心昭然若揭。
為了實現他的皇帝夢,他甚至不惜犧牲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居然接受了日本旨在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的大部分內容,來換取日本的支持。
一九一五年末,袁世凱下令以一九一六年為“中華帝國洪憲元年”,準備在元旦舉行登基大典。
他的這一行為無異于是在破壞“共和”,無異于是在破壞這來之不易的生活。
一九一在五年底,蔡鍔、李烈鈞、唐繼堯在云南宣告獨立,組織護國軍北上討袁,護國戰爭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