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再見逆轉(五)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
第4句>>詢問
第5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增加證言6
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第4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選擇第一項重要
證言七
~關于吉它箱~(證人:華宮霧緒)
1.因為當時我大受打擊,所以沒記清楚。
2.箱子大概是我打開的,應該是在打碎花瓶之后。
3.只是個空箱子而已,不是什么大問題吧。
4.至于為什么打開箱子……我自己也不大明白。
質問3.只是個空箱子而已,不是什么大問題吧。
成步堂:辯方提出質疑!當時證人應該并沒有打開過吉它箱!(拍案)因為這個吉他箱上只有被害者一個人的指紋!
霧緒:因為我正好戴著手套。
法官:當時你為什么會戴著手套?
霧緒:那天晚上有頒獎儀式,我必須穿禮服出席,所以才戴了薄手套。
成步堂:你戴著手套?那就奇怪了。
霧緒:有什么奇怪的?
成步堂:如果你當時戴著手套,這個玻璃杯上為什么會清晰地留下你的指紋?難道你在當時是先摘下手套往玻璃杯里倒果汁,再戴上手套打開吉它箱的嗎?(拍案)為什么你的行為如此失常?
霧緒:……!(眼鏡掉落)
(法庭嘩然)
御劍:檢方提出抗議!法官大人!這是成步堂律師的一慣伎倆,總將證言導向無關緊要的地方來蒙混過關……
成步堂:這決非無關緊要的地方,法官大人!請回憶證言!如果真如霧緒的所說“碰倒了花瓶掉在吉它箱上”,那么案發時吉它箱應該一直關著!但現場照片上吉它箱已經完全敞開!
御劍:既然你這么說,想必是有可以立證的理由了!(拍案)請問……吉它箱為什么被打開?
成步堂:放入吉它箱里面的東西,有可能不是紅色的吉他。
御劍:(拍案)你的意思是“箱子不是空的”?
成步堂:(提出「ナツミの寫真」)不錯,吉它箱里所放的是蒙面游俠?丙的演出服!
御劍:什么……!
(法庭嘩然)
成步堂:當時證人打開吉它箱是為了取出演出服穿上,不以真相目示人逃離現場。
霧緒:……!
御劍:你有證據嗎?
成步堂:攝影師拍到的當時的照片可以為證。
法官:嗯……真兇藏進演出服里逃離現場……
御劍:等一等!檢方不能認可這個推測!王都樓沒有脫演出服在自己的休息室內睡覺!(拍案)為什么演出服又出現在被害者休息室?
法官:是啊……確實不可思議。辯護人,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成步堂:吉它箱中的演出服當然是另一套衣服。
法官:你是說,案發當夜在邦德飯店有兩套蒙面游俠演出服!
成步堂:正是如此。
法官:而且,還放在被害人的吉它箱里……
御劍:(拍案)也就是說是被害者藤見野特意帶的!
(法庭嘩然)
法官:被害者藤見野是《忍者南迦》的扮演者,他偷偷準備蒙面游俠的演出服做什么?
成步堂:(摸后腦勺)這個嘛……
御劍:(倒)你怎么到現在才想?難道你一直都是一邊分析案情,一邊為自己的被告人辯護的嗎?
成步堂:(提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案發當夜,演出節目結束后,冠軍王都樓將舉辦記者招待會,據說王都樓有事“告白”。但是,不可思議的是……王都樓本人卻對“告白”之事一無所知。
法官:這是怎么回事?
成步堂:答案只有一個:記者會見是別人特意安排的!(拍案)而此人正是被害者藤見野!第2件蒙面游俠的演出服也是為此準備的!在案發當夜,藤見野想扮成王都樓會見記者!
(法庭嘩然)
法官:可是,為什么被害者要這么做?
成步堂:這點還不清楚,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會見的內容。
御劍:也就是說,關鍵是“王都樓要告白什么”,告白即告白者要坦白自己的事。
成步堂:很有可能是藤見野想要冒充王都樓,向記者們公開對王都樓真悟的不利的事!
御劍:如果真是那樣……與其說是“告白”,還不如說是“自白”!
霧緒:讓你們說對了,那場記者會見是藤見野安排的。
(法庭嘩然)
法官:證人!請詳細說明!
霧緒:拜托藤見野安排記者會見的人是我,準備第2個蒙面游俠演出服的也是我,這個“告白”方案是我和藤見野一起策劃的。藤見野將全部賭注都壓在《忍者南迦》上,如果不能得到今年的大獎,那就只有讓王都樓自已下臺。因為藤見野手中掌握著能夠斷送王都樓演藝生命的秘密!
法官:證人!王都樓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霧緒:那是藤見野說的……我也不知道。
法官:是嗎。
霧緒:或許我已經被大家懷疑。但這也是沒法子的事,因為我要保護王都樓真悟……
證言詢問:
第2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選擇第二項“そんなはずはない”→提出「グラス」
法庭答辯:
提出「蒙面游俠丙」or「ナツミの寫真」
選擇第二項“別の著ぐるみを用意”
提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
證言八
~保護王都樓~(證人:華宮霧緒)
1.在看到現場的一瞬間,我就知道王都樓是犯人。
2.因為王都樓無論如何都必須殺藤見野。
3.再加上,他又沒有不在場證明。
4.決定性的證物是紐扣和餐刀。
4.被害者的紐扣在二人爭斗中被王都樓扯下。(證言修正)
5.作為王都樓的經紀人,我必須要保護他。
詢問4.決定性的證物是紐扣和餐刀。
成步堂:餐刀并不是決定性證物!餐刀上附著的指紋有可能是偽造的!
霧緒:那么紐扣呢?從現場狀況可以看得出來被害者和犯人發生過爭斗,爭斗中犯人將忍者南迦的紐扣扯掉,紐扣是從王都樓的衣服里找到的吧。這應該是決定性的證據。
成步堂:(受打擊)
法官:又被駁倒了,辯護人。
成步堂:不、不管怎樣,餐刀不能成為證據!請修正證言!
霧緒:還沒見過這么不能坦率認輸的人。
(證言修正為“被害者的紐扣在二人爭斗中被王都樓扯下”)
成步堂:這是被害者的解剖紀錄,死因是“被圍巾勒死”。
霧緒:(驚)勒死?……
成步堂:被害者是死亡后才被刀刺中的,而紐扣上的血是餐刀刺中后流出的血,這就說明紐扣被扯掉的確切時間……
御劍:是在餐刀刺入后……
成步堂:不錯!霧緒小姐,這個紐扣是從死人身上硬扯下來的,沒錯吧!
(法庭嘩然)
御劍:(拍案)檢方抗議辯護人誘導性的提問,就算紐扣的確是被害者死后扯下的又怎樣?有什么不同嗎?
成步堂:那么,能請教你一個問題嗎?御劍檢察官。犯人將紐扣扯下的目的是什么?
御劍:目的……
成步堂:既然紐扣不是在爭斗中被扯下的,而是犯人特意從死人身上揪下的。這么做當然應該有其特殊的目的。
御劍:……
成步堂:犯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讓王都樓頂罪。沒有哪個犯人會將特意揪下來的紐扣放進自己的衣裝吧?我的當事人王都樓陷入了真正的犯人設計好的圈套中!(拍案)
法官:那么辯方律師,辯方認為嫁禍王都樓的人是誰?
成步堂:就是證人華宮霧緒!法官大人!辯方告發華宮霧緒才是殺害藤見野的真兇!
霧緒:你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