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再見逆轉(三)
成步堂:(汗)
詢問2.因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成步堂:請問證人“介意的事”是什么?
大場:沒什么大不了的,那是阿姨和小藤兩個人的小?秘?密。你說是吧,小御。
法官:御劍檢察官,請問……
御劍:我也是頭一次聽說。
詢問3.由于工作在身一直不能去。
成步堂:那么,當時有多少人出入休息室呢?
大場:(大怒)我怎么會知道?!阿姨不是為了數數而活著的!阿姨自己的年歲也只數到20 !
詢問5.是王都樓!王都樓真悟!那家伙偷偷溜出來了。
成步堂:證人,請詳細描述你當時所看到的被告的衣著!
大場:真是麻煩,他穿怎樣都無所謂吧。
成步堂:證人必須提供確切的證言!
大場:王都樓當時穿的就是他平時總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車服,看得人家芳心萌動……
法官:成步堂,剛才的證言重要嗎?
成步堂:(拍案)當然重要!
御劍:(拍案)這種不著邊際的無聊證言,哪里重要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讓證人將剛才的發言追加入證言。
法官:嗯,好吧。證人請加進這一句證言。
質問6.王都樓當時穿的就是他平時總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車服
成步堂:(提出證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證人認得這個嗎?
大場:這是忍者南迦的第2個紐扣!快給我!快給我!不給我的話就……(掏出玩具槍射擊)
成步堂:請注意,這是在王都樓的演出服里發現的。
大場:是啊是啊!這就是王都樓是犯人的鐵證。
成步堂:可是證人,剛才你的證言是這樣說的,“看到被告穿著摩托車服”!
大場:(大驚失色)你……你怎么能以人的穿著做判斷!如果阿姨穿上時髦的晚禮服不也會光彩照人嗎?為了不打破孩子們的夢想,我才穿著這么傻的衣服忍耐。你的穿戴不也毫無品味嗎?你應該多向小御的學習……(越說越快,之后掏出玩具槍射擊)
法官:(擊槌)請等一下!你所看到的并不是被告本人,而是蒙面游俠!
大場:或許是吧,反正哪個都一樣……
成步堂:證人!這點極為重要!
大場:(作可愛狀)是嗎?小御。
御劍:是有點參考價值。
證言詢問:
第5句>>詢問→選擇第3項“その人物の衣服”→選擇第2項“もちろん重要”→增加證言6
第6句>>提出證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證言四
~有關目擊之人~(證人:大場香)
1.王都樓、王都樓……啊!阿姨想起來了!
2.蒙面游俠、蒙面游俠的扮演者就是他!
3.大概穿演出服比較方便吧。
4.因為其后有冠軍頒獎紀念SHOW。
5.他殺藤見野時就是穿著這身蒙面游俠的裝束。
質問5.他殺藤見野時就是穿著這身蒙面游俠的裝束。
成步堂:我反對!(提出「ナイフ」)請看這把餐刀。
大場:如果你以為拿那種東西就能把阿姨嚇倒,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成步堂:(汗)我不是那個意思……
法官:這是作為兇器的餐刀?怎么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把餐刀成為重要證物的依據是什么?
法官:那還用說?是因為上面有被告的指紋。
成步堂:倘若被告犯罪時穿著蒙面游俠演出服……(拍案)那么就不該在這把餐刀上留下指紋!上面的指紋反而會被手套抹掉!
御劍:或許是被告摘下演出服的手套后行刺的!
成步堂:檢方的推測根本立不住腳!為什么要多此一舉?難道是為了特意在兇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紋嗎?
御劍:只有一個可能!
成步堂:恭聽你的高見!
御劍:被告人穿著蒙面游俠的衣服前往被害者的休息室時還未想殺人,或許只是打算協商頒獎紀念SHOW的事。所以,當時他脫下了蒙面游俠演出服!但是被告人和被害人關系的惡劣程度已經是出了名的,結果可想而知……
成步堂:(拍案)這一解釋與此前你的發言自相矛盾!
御劍:怎么講?
成步堂:首先,為了迎合你的解釋,假定王都樓就是犯人。接下來假設你所推測“犯人進入休息室時還沒有動殺機”是正確的,那么就會產生矛盾:這把餐刀本來是王都樓就餐時用的,不存殺意的王都樓會手持餐刀去休息室拜訪藤見野嗎?檢方的解釋完全自相矛盾!
(法庭嘩然)
成步堂:還有一點!如果犯人身著演出服行兇,餐刀上就會留下手套的痕跡,而不可能遍布王都樓的指紋!也就是說,(拍案)那把餐刀只是真正的犯人嫁禍王都樓的偽證!
御劍:檢方反對!辯方律師的說辭太牽強了!
成步堂:辯方反對檢方提出的異議!既然檢方的證人目擊到犯人是“蒙面游俠”,那么作為兇器的餐刀上就不應該留有王都樓的指紋!
法官:……證人,你看見的真是蒙面游俠嗎?
大場:是啊。我最開始確實給忘了……
成步堂:竟然能把蒙面游俠認成王都樓!
大場:我也沒法子!因為阿姨在休息室附近溜達,畢竟不是為了等蒙面游俠……
成步堂:那么,你究竟在等誰呢?
大場:哼!這可就是警衛機密了!
成步堂:你所等的人不就是她嗎?(提出人物「華宮霧緒」)
法官:這個人是……
成步堂:華宮霧緒,王都樓的經紀人。
法官:但是,為什么被告的經紀人和被害者……?
御劍:最近,外面有這種流言。(遞過報紙)
法官:哦?竟有這種事!“經紀人K?K小姐”指的是誰?
御劍:應該是指華宮霧緒,至少證人是這樣認為的。
大場:哼,索性就把阿姨的絕密任務都抖落出來吧。那天阿姨得到了某個情報……絕密,所以便去調查……絕密。
法官:御劍檢察官,你以為證人有必要為此做出證言嗎?
御劍:我沒什么興趣……不過但聽無妨。
法官:那么,證人。請就絕密情報提供證言。
大場:你們作好準備吧!(掏出玩具槍射擊)
成步堂:(該誰做準備呀?汗)
證言詢問:
第5句>>提出「ナイフ」2回→選擇第2項“ムジュンしている”→選擇第2項“王都樓に罪を著せるため”
證言五
~絕密情報~(證人:大場香)
1.那個王都樓是個卑鄙小人!
2.他想讓藤見野陷入丑聞,身敗名裂!
3.他指使自己的經紀人去勾引藤見野!
4.阿姨不得不站出來干涉!
5.這是絕密,沒有人知道。
法官:被告指使自己的經紀人勾引藤見野……真讓人不快啊。
大場:偉人不是也說過“真實就是些讓人不快的東西”!
成步堂:(沒聽說過)
詢問5.這是絕密,沒有人知道。
成步堂:請等一下!如果是沒有人知道的絕密情報!(拍案)那你為什么會知道?
大場:這是秘密!你用那種眼神看我,阿姨怎么能告訴你!
成步堂:我再問一遍,這個“絕密情報”你為何會知道?
大場:(怒)不許用那種憐憫的眼神看人家!!
成步堂:自稱記者的大澤木夏美在事件當夜遺失了一張紙條,那張紙條上記載著她對被害者與華宮霧緒的關系的想象。證人就是通過這點得知所謂的絕密情報的。
大場:啊……那么這張紙就沒有意義了!(隨手掏出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