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失去的逆轉(一)
“呼哧……呼哧……該死!我怎么這么倒霉……”
“就到這里吧!你已經逃不掉了,成步堂龍一!”
(從遠方地平線上緩緩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為什么?我究竟干了什么?
法官:不能再讓你活下去!
成步堂:但我只不過是個律師啊。
法官:問答無用!(高舉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認你是律師!(木槌砸落)
(成步堂從惡夢中驚醒,呆呆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發上)
成步堂:嚇死我了,我怎么會做這么可怕的惡夢?難道是這個手機鈴音鬧的?開庭前還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電話掛斷,一個黑影手持滅火器漸漸接近)
不明男子:總算找到你了。(滅火器砸落)這可怨不得我啊,成步堂先生。
(數分鐘后,醒來的成步堂捂著頭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頭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么這么沒精神?打起精神來!!
成步堂:請問……
女警:什么?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么事?
女警:你說什么啊?!不是說好了嘛!一定能為我洗脫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請問你是誰?
女警:成步堂!太過分了!開這種玩笑?這就是辯護律師嗎!簡直無法相信!!
成步堂:你認錯人了吧!什么辯護律師?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誰來著?(什么也想不起來了)
系官:請被告和辯護律師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托你了。
成步堂:(這就是所謂的“失憶”吧……我好像是個辯護律師…并且跟她說了為她洗脫罪名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話……誰來告訴我!這到底是誰開的玩笑啊!)
9月8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2法庭(隨著居坐正中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擊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須須木真子一案開庭!
(法庭右側檢方席上站著一個瘦弱的中年人——檢察官亞內武文)
亞內:檢方準備完畢!
成步堂:……
(全場一片寂靜)
法官:怎么了?辯護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說我嗎?
法官:難道還有別的辯護人?辯方準備好了嗎?
成步堂:嗯……好了。
亞內:好久不見了,成步堂!讓我見識一下……你究竟成長到何種程度吧!
成步堂:……(這人又是誰啊?)
亞內:請證人系鋸圭介入庭!
(一個體格魁梧、不修邊幅的中年男子立于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圭介:我是地方警署負責兇殺案件的刑事系鋸圭介。案發地點在警署附近的公園,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町尾守在公園約會時被人從高處推落墮地死亡。被告與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兩人是戀人關系。
法官:辯護人,在被害人尸體下發現了什么證據?
成步堂:(選擇第二項眼鏡)
法官:請證人陳述證言!
證言一~決定性的證據~(證人:系鋸圭介)
1.警方發現了有比尸體下的眼鏡更有力的證據。
2.被害人于約會中在公園長椅附近被人推落…
3.被害人將犯人的名字寫在地面上。
4.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5.根據此證據和眼鏡,警方將該疑犯逮捕.
法官:請辯護人提問!
質問4.圭介: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請重復被告人的姓名!
亞內:我抗議!這毫無意義!
成步堂:完全不是!這非常重要!
亞內: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マコ」嗎?
成步堂:請用漢字。
亞內:當然是「須須木真子」……啊?!
成步堂:死者寫在地面上的字是「鈴木」,而被告卻姓「須須木」!
亞內:我反對!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確寫法……
(注:在日本姓「鈴木」的人相當常見,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須ヶ木」)
成步堂:我反對!檢方控告“被告殺害其戀人”,既然是戀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對方姓名的漢字寫法!
法官:確實如此。圭介刑事,請就被告和被害人町尾守的關系作證言。
證言詢問:第4句>>人物「須ヶ木マコ」
證言二~被害人和被告的關系~(證人:系鋸圭介)
1.町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經交往半年。
2.兩人快要結婚的傳言也開始流傳。
3.案發當天剛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真子巡查特意準備了生日禮物。
5.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準備了。
6.因為真子找我商量過,所以我是知道的。
詢問5.圭介: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準備了。
成步堂:兩個月前就準備了?是什么生日禮物?
圭介:是特別訂作的棒球手套,因為被害人町尾愛好棒球,而且特別喜歡黃色。(出示證物:黃金色的棒球手套)
證言詢問:第5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一項有關系→獲得證物「グロープ」
證言三~關于被害人留下的文字~(證人:系鋸圭介)
1.警方首先調查了殘留文字的筆跡。
2.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3.然后調查了被害人的食指。
4.在指甲縫中發現有沙粒。
5.食指上也有寫字時留下的擦傷。
6.由此可以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詢問1.圭介:警方首先調查了筆跡。
成步堂:在沙子上寫字也能檢定筆跡嗎?
圭介:所以我才討厭外行人!本國警方的科技水平是國際一流的!
亞內:那么檢定的結果呢?
詢問2.圭介: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成步堂:結果還不是不行嘛!
圭介:你說什么!做不到的事情自然無能為力,這就是科學!
法官:這種說法我還是頭一次聽說。
成步堂:我也是。
質問6.圭介: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成步堂:我反對!(出示證物棒球手套)這只手套……是特意訂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左撇子?
成步堂:證人!你說過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寫的字?
圭介:還用問嗎!看照片的話,當然是……哎?
成步堂:剛說過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寫字的!所以結論只有一個!寫下「鈴木」這兩個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