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交易日 3
李·詹姆斯接過菱形物品,看起來像是一個衣服飾品,約有拇指頭大小,未知的金屬底座上鑲嵌著一塊白色透明物體,像是水晶反射光纖,握在手里有冰涼感。
“看起來像是一枚裝飾用的胸針?的確很漂亮,也許真的能帶來好運,就像兔子腳。”店員停頓了一下,不好估算價格,“嗯,這種不太實用的東西很難賣出去,說不定放幾個月,一年才有人看得上。嗯......給你5個瓶蓋。”
“它對我真的很重要,我可是狠下心才拿出來,看看它,如此漂亮的好東西,一定會讓女人們變瘋狂,再加一點,10個瓶蓋就能拿走它。”
“我只出7個瓶蓋,加上前面的貨物,一起給你100個整數,這是最后的報價,deal?”
“好吧,它們是你的,吝嗇鬼,我要現金,現在就要。”
“沒問題,你去那邊喝點水,我可不希望打開保險柜時被你看到。”
哈登點點頭,抓起破布帽蓋在頭上,又收起空空的布口袋,走過去喝水,同時眼睛一直盯著柜臺,生怕店員做手腳。
彎下腰,從柜臺的一處暗格里取出2個小塑料盒,里面是50個瓶蓋一盒裝的,剛好100個瓶蓋,能在交易街上開店的老板經濟實力都不差,常備幾百的現金在店鋪里備用,只有今天游走商人那樣大單交易才需要去其他店鋪調配現金或貨物。
李·詹姆斯將2盒瓶蓋放在臺面上,招呼顧客過來清點,順便介紹店里其他貨物:“哈登先生,你一定是個有錢人,看看店里貨物,一定有你需要的。”
“不,你這里沒有我要的,嗯,你們有最好的消輻寧?”哈登認真檢查每一個瓶蓋,數清楚數量后才回答。
良心店員皺了皺眉頭,表情認真的勸告顧客:“消輻寧是大伊萬落下之前的藥品,聽說是大批量制造,很多平民家庭里常備,但那些都是奸商粗制濫造的東西,200多年過去了,早就失去效果。很多人都知道這種藥品只對那些藍人們有用,消輻寧對我們塵埃之后出生的人是沒用的,還不如多喝雙頭牛產的奶,多喝本鎮出產的啤酒,拉幾次尿。”
“不,你不懂,更嚴重一些。”
“那我只能建議你去找瓦棱廷醫生,今天他應該在棚子區那邊樹下等待顧客。”
搖了搖頭,沒有回答店員,哈登收好2盒瓶蓋,轉頭推門出去。
“當~~啷~~”
火紅的太陽肆無忌憚的釋放著熱量,將秋末的大地加溫到灼熱地獄,接近38度的氣溫也無法趕走臨時交易區里的人們,商人們依然在大聲吆喝著吸引來來往往的路人。
哈登從人群中擠出來,緊緊抱住胸口的布口袋,沒有停留,直接向小鎮大門方向走去,經過守衛例行檢查之后,走入荒野。
今天有太多像哈登一樣帶著目的而來,又匆匆離去的人,太多,太多了,沒有誰有空關心這些人的未來,口袋里瓶蓋多少才是大部分人眼下最關注的事。
簡單吃過午飯,叔侄倆沒有休息,繼續分揀打包大客戶所需要的貨物,不時有人進店鋪做一些小交易,終于在3:38 PM 將所有貨物打包好,堆放在門口。
平叔開了2瓶核子可樂,一口氣灌了半瓶下肚,另一瓶遞給侄子。后者接過可樂只喝了一口就放在柜臺上,繼續研究手里的某個電子器件。
“今天收的?有什么用。”平叔很少見到侄子研究電子的東西,好奇的問道。“太精密的電器都容易壞,還是老東西結實耐操。”
李·詹姆斯沒有抬頭,用一個放大鏡仔細觀察電子器件上的電路走向,小零件外觀沒有明顯的損壞,但自己沒設備,也沒足夠電子知識檢測它,只好無奈的將電子器件放回包裝袋,放回金屬盒子里打算今晚回去插到VR頭盔上試試。
“不知道,感覺有點用,晚上帶回去再測試。”李·詹姆斯掏出哈登的幸運胸針,遞給叔叔。“叔,看看,賣家說這東西能帶來好運,很漂亮的裝飾品,也許能賣給南方商隊,也許那邊的貴婦們會感興趣。”
平叔接過來,隨便摸了摸,看了看,搖搖頭道:“看不出來,這塊絕對不是水晶,太軟,更像是某種硬質塑料,可能是某種科技產品。不過的確漂亮,你留著吧,我從來不相信運氣。”
點點頭,不是水晶的很難賣出高價,侄子將菱形飾品裝進口袋里,又把金屬盒放到墻角一個小木箱里,里面的東西都是今晚要帶回家里的。
“當~~啷~~”
帶著兜帽的行走商人帶著尸鬼護衛走進店里,平叔熱情的迎上去,簡單握手后就開始交接貨物,李·詹姆斯捧著貨物清單跟在后面幫忙。
花了半個小時才將貨物送上商人請來的牛車,互相道別后叔侄回到店里,平叔將一大盒瓶蓋裝入保險柜,鎖好。
“今天就到這里吧,賺得夠多了,給你放假,去市場里逛逛,我見啊頓農場那邊很熱鬧,記得帶上零錢,看上喜歡的就買。”
“艾達娜那邊就不去了,昨天剛給了他們一筆訂單,一個冬天都吃不完。”侄子聳聳肩膀,顯得無奈。“想去臨時攤看看,也許能撿到點有用的。”
“行吧,我已經讓人送新鮮牛肉過來,今晚好好吃一頓,記住6點前準時回來,boy。”
“OK”
從十字街出來不遠就能看到那片雜亂的臨時交易區,李·詹姆斯看到另一個比較熟悉的鎮守衛麥克森,只比他大幾歲的年輕白人,正無聊的在樹下躲避陽光,嘴里似乎嚼著什么。
“hi,guys!里面有好玩的嗎?”
麥克森沒有回答,也沒移動,站在那里用右手指向市場里某個攤點,那邊有好東西。
看來他的朋友要忠于職守,李·詹姆斯向那個攤點走去,已經有幾個人圍在那里,很容易認出來。
攤點上用十幾個木箱子圍城一個圈,中間聳立著一個超過2米的大家伙,用一大塊防雨塑料布蓋住,有幾個人站在那里聊著什么。
李·詹姆斯走過去隨便看了一會箱子里的商品,是各種護具護甲,皮質和鐵皮的都有,其中一些護具上帶有改裝,增加附加功能。可惜拾荒人不是戰斗人員,一套合身的皮衣皮褲保護身體,不影響手腳靈活性,就能滿足他的需要,在廢土遇到危險,逃跑是第一選擇,他可不是小說里打不死的主角,一點小傷就可能致人死亡。
“嗨,年輕人,需要點什么?帕克裝甲能保護你。”攤主送走幾個顧客,轉身向新客戶打招呼。
“嗨,這些都是你制作的?”李·詹姆斯隨意回答老板,對這些普通的商品沒興趣。
“不,我只販賣它們,為它們找到需要的人,順便賺點瓶蓋。你是頭骨鎮的?”
“吔,聽說你這里有好東西,過來看看。”
“哦~,黃皮膚、黑眼睛,你為平老板干活?”攤主猜出來著的身份,“你可以叫我帕克。”
“是的,Uncle ping 是我家人,你們認識?”
“不,今天才知道平老板名字,聽說他做了一單大生意,這邊的消息傳的很快。”
“沒有的事,我們只是一家小雜貨鋪,小生意而已。”
“啊,我知道,你們西方人一直都很....謙虛,很低調。”帕克裝出什么都懂的樣子,親熱的拍拍年輕人肩膀,“來,來,看看我最好的商品,你們一定感興趣。”
沒等年輕人說話,帕克快步走到攤位中間,一把掀開防雨布,露出一個高大的身影,反射著耀眼的眼光。
“嘶~~~”李·詹姆斯被眼前的商品鎮住了,這是一臺閃著金屬光澤的動力裝甲,有著完整的動力骨架,但只裝配了胸部、左手臂、右手臂、左腿裝甲,缺少頭部和右腿裝甲,已經是難得一見的高級裝備,這可是核大戰前的標準軍用重型武器,很多人為它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