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華想起自己小時候的生活,自己比林志琛大兩歲,林志琛出生時,她還有點印象,后來生活實在拮據,父母主把她送給離老家十里外山村一家沒有女兒的人家,他們家只有兩男孩,想要一個女孩,剛好收留了林麗華。
也很巧,就是養父母也是姓林的,名字都不用改了。
養父母與兩個哥哥都對她非常好,按當地的風俗,本來林麗華長大后可以選擇兩兄弟之間的一個當丈夫,也可以讓哥哥選擇她當媳婦。
小時候的感情,非常深厚,又是同一家人,長著長著,兩個哥哥都非常喜歡漂亮的她,可她完全把他們當作親哥哥,哪敢去把他們當愛人,一家人,長久了,感情完全像是親情,為了不想傷害他們兄弟倆的感情,她在京華市上大學時,就告訴他們她已經在學校里談戀愛了。
這也沒辦法,兩兄弟讀到初中就沒再讀書,為了妹妹,他們拼命賺錢,誰都想娶到林麗華,可以主她做任何事。
林麗華原來就很聰明,于是目標是考上大學再遠走高飛,省得在家里,如果嫁給兄弟中任何一個,都會傷害到另一個,索性兩個都不嫁,自己上大學時就戀愛,找有大學,總比他們出賣勞動力強。
想想二十年前,京華大學還是一個小小的大學,那時自己也算是校花級別吧,遇到嚴富國,他已經在京華市出人頭地,事業有小成,而且又是個風流倜儻的公子哥,當然大學校園里是他特色獵物的最佳場所。
想想那時候,如果自己不打扮,也許還真的碰不到嚴富國,可是愛美是年輕美女的天性,能打扮還不打扮嗎?有些還故意打扮得花枝招展,就是為了吸引那些帥哥們的關注。
有幾個學姐,經常與社會上的青年一起出去,她們得到金錢,再去打扮得更花俏更美麗,傾倒了許多社會名流。
有些官員暗地邂逅她們,租了上等房子,空時就叫上大學女生,把她們帶到出租房里養,給她們吃喝玩樂,給她們金錢與貴重物品,滿足了她們的物質欲望,還有些女生為他們生了孩子。
有些女生心機較深,想后來居上,不想當情婦、小三,利用孩子逼那些官員娶她們的大有人在。
林麗華就是在那樣的時光遇到了帥氣的嚴富國。明明知道他風流倜儻,卻還是墜入他的情網。那時嚴富國比也大十歲,前不久剛結婚,可是那個女人不曾經流產過幾次,再也不會懷小孩了,而她又是嚴富國的恩人的女兒,并且身居京華高官要職,這給他在京華商場上帶來極大的利益與人脈,也是他成為京華首富的重要原因。
遇到漂亮的林麗華后,嚴富國就邀約了林麗華,兩人相處,感覺就是天生的一對。林麗華不知怎么就是喜歡嚴富國,是明知道他已經結婚,可還是擋不住這個男人的誘惑!
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在林麗華的眼里,嚴富國就是天底下最值得去愛的人男人,而嚴富國也認為她才是真正的西施。
既然兩情相悅,那就在放縱自己,悄悄地約會。
林麗華終于與別的女生那樣,可以攀大款,生活條件一下就改變了。這下可以不要嫁給哥哥,可以讓他們放心去愛上別的女孩了。
林麗華特意讓嚴富國與她合影,把他們一起的照片與衣服寄回家里,并且從嚴富國手里拿些錢寄給養父母,告訴他們,自己已經有了心上人。
林麗華的養父母,看到林麗華寄回的相片,心里有千萬個舍不得,可是這已經定局,這是林麗華自己選擇的,她是個大學生,選擇理想的男人當然無可厚非,不選擇當農民的哥哥也是理所當然。
緣分與門當戶對,這是愛情必須的。
林麗華還告訴家里,她將來會給養父母寄些生活用品,只要他們喜歡,她都可以為他們買些回來。
一個標致的美女,就這樣被別人給“拐”走了!養父母心當然疼,早知道就不送林麗華去讀大學了,讀大學還把人讀到別人家里去,成為別人的媳婦。
林麗華的養父母兩老人,在家里哭訴,都說女人就是潑出去的水!但是看到她寄回的衣服等,又感覺欣慰,感覺女兒就是件小棉被!
人活著就是很矛盾的,生活在充滿矛盾的編織網里。林麗華這樣想。
于是她想辦法取悅于嚴富國,想辦法從他那里得自己的愛情。
嚴富國沉迷在林麗華的美色之中,偷偷地與她在一起,過著野外夫妻的生活。
為了更方便,為了得到林麗華的歡心,他們決定買一套別墅,作為籠絡林麗華的定情之居所,并且還以林麗華的名義買的。
這是林麗華最厲害之處,她能把自己的保護得非常完美,在沒有得到這些物質之前,只是與嚴富國偶爾有肌膚之親,沒有實質的夫妻生活,就是要得到這些物質后,能有自己的保障,就不怕被嚴富國給耍了。
嚴富國正是看上林麗華的美色與心機,但又看到她對愛情的真誠,絕對不是那些為了金錢而把男人當作玩物的那種女人!與她一起,才真正感覺到戀愛,真正體會到一個女人對男人的愛與關心、溫柔、呵護!
林麗華經過嚴富國的“包裝”,變得更加美麗。得到各方面的提升,加上她的聰明與才華,參與了嚴富國經商各方面的思考與談論,得嚴富國更加肯定與珍惜,感覺林麗華就是上天恩賜給他的“寶貝”!
別墅裝修后,他們正式入住,林麗華才與嚴富國偷偷地過上夫妻生活,并且很快就懷孕了。
嚴富國的老婆,名叫崔海燕,很快就知道了嚴富國的地下愛情,平常都知道他的“野外”生活,對于他這樣一個地痞般的商業才子,她看在眼里,爛在心里,只要不影響他們夫妻之間的名義生活,她可以什么都忍,能把生意做大,這才是她最終目標,哪怕嚴富國不要她,她都有辦法置他于死地。
崔海燕感覺夫妻之間,掌握經濟命脈的才是真正的主要的那一方,她與嚴富國,正是自己掌握經濟命脈,不怕嚴富國在情場上興風作浪,她能做到置之不理,再說她自己已經無法生育,就算是做個試管嬰兒,都無法實現了。
這段時間剛好清楚地調查到嚴富國的野外夫妻生活,并且知道他的地下情人已經懷孕,這正是讓她非常高興的事。
于是他與嚴富國商議,并且攤牌,如果離婚,嚴富國目前所建立的人脈基本就被崔海燕給砍斷,他就成為商海上飄浮的一艘小小的帆船。
崔海燕的要求不高,只是讓林麗華出生的孩子作為她的孩子,而只能讓林麗華當作孩子的大媽,但是孩子完全讓林麗華撫養,可以成全他們的野外夫妻生活,并且林麗華只能生一胎,否則嚴富國與林麗華的野外夫妻生活就到此為止!
經過他們三方的協商,林麗華答應了崔海燕的要求,她滿意地能將自己的小孩生下來,小小的生命來到人間,這是她最大的希望,感覺比任何東西都重要,因此她答應了崔海燕的要求!
林麗華認為生活原本就是苦味的,從小被父母“遺棄”而送給別人養育,經過自己的努力爭取,才得到嚴富國的真心相愛,爭取到“野外夫妻”的名分,還擁有自己與嚴富國的孩子,而最終只能作為大媽而生活在孩子的面前!
生活就是一杯苦酒,濃烈到讓林麗華陶醉后無法清醒,所有這些都答應了。
因此,她讓自己的病情買單,這二十年來,就這樣作為大媽生活自己的別墅里,過著閑人般的“保姆”生活,偶爾能得到嚴富國的“臨幸”,能讓一家人團聚。
林麗華感覺到這樣的生活已經十分滿足,免得自己到社會上生活在那些風風雨雨之中,她害怕再給自己惹麻煩,能在別墅里看看電視,看看書,過上別人無法過的悠閑生活,這是她最大的歡樂,并且能與女兒無憂無慮地生活在一起,看著她漸漸成長,看著女兒姿色比自己更美麗,這是她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