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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穿越眾

第八十九章 人欲(4400字)

明末穿越眾 隔壁老實人 4407 2020-10-09 23:01:38

  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

  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

  《論貴粟疏》中,晁大夫所述與明朝末年的世情何其相似,跨越時光千百年,雖說各朝各代大多實行重農抑商之策,“士農工商”之說牢不可破,然而每當王朝末年,總免不了髀肉復生之景。

  士者碌碌,領俸而流于表,商者耳目精通,囤貨居奇,操持物價,所獲之利皆巨。

  此二者之家,男女都不用耕耘、蠶織,吃的必然是精美的飯食,穿的也少不了華美服飾,不用受農家之苦卻對農家產物唾手可得,又因為財力雄厚,可四處結交,攀附權貴,力壓府縣之吏,再以利益勾結。

  這便是晁大夫所說的“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上面這一套放到明末來看也是如此相像,只不過歷史在發展到明末后,已然士商合流。歷史就是一個循環圈,哪怕千百年前就有告誡在前,還有朱重八造反,這活生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實例在后,估計依舊止不住人心瘋長的欲望。

  以新港南北各地移民為例,他們也大多是破家之人,或逼迫,或自愿才來到此地,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其中若是有人驟然上位,手握權勢或財富,依舊不能避免有人會化身惡龍,吃肉喝血,這難道是人類刻在基因中的嗎?

  孟子說人性本善,荀子說人性本惡,而關于善惡的問題,在儒學體系中,孔子并未明確說明,但人性本善也好,人性本惡也罷,只有生存才是最真實的。

  生存是一種幸運,過去的地球上如此,現在也從未改變,但不知什么時候開始,人類有了一種錯覺,生存成了唾手可得的東西。

  從遠古人類時代起,最早的人類祖先們為了生存搏殺了不知道多少萬年后,走上了食物鏈的頂峰,從此地球上的一切都任其予取予奪,叢林法則也漸漸被包裝改變,人類內部開始講文明講規則,表面上變得不那么殘酷血腥。

  但人類爭奪的本質從來沒有改變過,最早是為了生存,生啖血肉,像野獸一樣撕咬搏殺,后來是為了利益,為了人類永無止境的欲望,而在文明規則的表面下,內里的血腥味和幾萬年前沒有任何差異。

  在17世紀的士紳們眼中,土地就是最大的利益,是一切利益的根本,哪怕鄭氏縱橫東南海域,每年能從海上獲取巨萬之利,鄭芝龍也依舊被土地牢牢吸引在岸上,這足以說明原因。

  古代,土地主要用來種植糧食,戰國中晚期時,一畝地產量約216斤糧食左右,到秦漢時期達到264斤,東晉南北朝時期畝產量不增反減,約為257斤,直到唐朝,農業迎來了大發展時期。

  隨著李唐奪取天下,政治逐漸趨于穩定,冶鐵業再度發展下,鐵農具得到更有力的發展了推廣,加上神器曲轅犁的出現,牛耕效率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語,水利方面改進了發明于隋朝的筒車,這一切都使得唐朝的平均畝產量增加為大約每畝334斤。

  宋、元、明時期,農業方面從畝產量數據上看,改變不多,明朝平均畝產量為大約為346斤,其中明代江南地區水稻的畝產量大約為368斤。

  明清時期我國主要糧食作物仍沿襲宋元以來的格局。

  明人王士性在《廣志繹》中寫道:“江南泥土,江北沙土。南土濕,北土燥。南宜稻,北宜黍、粟、麥、菽,天造地設,開辟已然,不可強也。”

  北方由于氣候環境的變化,水資源日益減少,水稻種植面積明顯縮小,而小麥的種植規模因灌溉技術的提高,在北方糧食作物中逐漸占主要地位。但明末時期糧食作物最明顯的變化,則是以玉米、甘薯為代表引進的農作物,全面改變了原來的農作物種植結構與組合形式。

  玉米在明朝中葉輾轉傳入我國,但傳入我國的過程很復雜,一般認為有三條傳播路徑。其中一條由阿拉伯商人經西亞至中亞,然后進入我國西北,再傳入內地;另一條則由歐洲經西亞、中亞、印度、緬甸后傳至我國西南,第三條則是南洋商人經菲律賓傳至我國東南沿海。

  由于玉米的傳播路徑很復雜,在傳播的過程中各地都形成了自己的名稱,如玉蜀黍、玉高粱、西番麥、玉米、玉蜀秫、戎菽、御米、包谷、陸谷、西天麥、玉麥、印度粟、珍珠米、苞米、棒子等,這些不同的名稱既反映了玉米的形狀特征,也表達了它的使用價值。

  不負眾望,到清朝時,完全本土化的玉米終于成為了我國重要的主食之一!

  甘薯在我國農業發展史上具有與玉米同等的地位,特別在南方山區意義尤其重大。甘薯傳入我國時間與玉米相近,約在明朝中期。

  甘薯傳入之前,本土就存在野生山薯,與外來的甘薯比較,“番薯為甘,山薯為劣”,土生甘薯品質上的不足,為外來品種的傳入創造了條件。

  明人何喬遠在《閩書》中記道:“番薯,萬歷中閩人得之于外國,瘠土砂礫之地,皆可以種。”

  何喬遠文中所記即指福建長樂人陳振龍引進甘薯之事,當時為萬歷二十一年。但陳振龍并不是最早將甘薯引進中國之人,實際上在此之前,甘薯已經傳入廣東。

  《東莞風崗陳氏族譜》記載東莞人陳益將甘薯引進中國的過程。陳益引進甘薯應在萬歷十年,在時間上早于陳振龍十余年。

  總的來看廣東與福建都應是甘薯在我國的最早登陸地,并以此為根基逐漸由東南沿海一線向內地傳播,除東南沿海一路外,甘薯傳播路徑還由緬甸、云南一線形成西南陸路,通過這條路徑傳入甘薯也應該在萬歷年間。

  后世甘薯與玉米并行,逐漸取代傳統糧食作物的原因,仍是甘薯對環境的適應性較強,“不與五谷爭地,凡瘠鹵沙岡皆可以長”,“地之不宜耕稼者唯種甘薯”,田間管理也比較簡單,按時播種、收獲”,就能“供一歲之需”。老幼皆可以食,饑焉得充,多焉而不傷,莖葉還能充作雞犬之食。

  由于這樣的原因甘薯開始在全國各地傳播,但由于古代的地理交通條件,又沒有朝廷的重視和大規模推廣以及后續培養合適的種子,加上關外韃子打秋風,天災人禍小冰期,以及日益緊張的土地兼并下,老朱家終于是將一手好牌打的稀爛。

  明朝萬歷時期,天降猛男張居正,看清了此時正在走下坡路的明王朝,在他在擔任首輔后便欲革除弊政,瞄上了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的“一條鞭法”。

  張居正在萬歷六年(1578)下令清丈全國土地,清查溢額脫漏,并限三年完成。結果國家掌握的納稅田畝數達七百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征稅田額增三百萬頃。在這個基礎上,最終張居正于萬歷九年(1581)采用一條鞭法,作為全國通行的制度

  一條鞭法的實行,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緩解了經濟危機,緩和了政治危機,減輕了人民的負擔,也給處于走下坡路的明王朝一線曙光。

  但萬歷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死后,一條鞭法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持者,與秦國商君人亡政未熄的結果不同,萬歷皇帝朱翊鈞早已耿耿于張居正的震主之威。

  張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神宗的大權,這是張居正效國革新的需要,但他的當權便是神宗的失位。在權力上面,張居正和神宗天然對立。

  萬歷皇帝在張居正死后,下令抄其家,并削盡其宮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而且險遭鞭尸,連家人都未幸免。同時下詔書大罵已經去世的張居正是“謀國不忠”的“大奸”“惡賊”!

  人亡政息,張居正在位時所用一批官員有的削職,有的棄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復以前弊端叢生的舊觀。整個神宗一朝,沒有人敢為張居正喊冤。

  直到天啟(明熹宗朱由校年號)二年(1622年),垂危的明朝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張居正,予以復官復蔭,但復官而不復政,朱明之亡,時也?命也?

  非也!老朱家自己作死,怪不了旁人。

  1618年,明神宗萬歷四十六年,明廷因“遼事”緊急,加派“遼餉”,畝加銀三厘五毫,第二年再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前后三征,即每畝征銀九厘,超過農田正常畝產的一半,每年強征銀五百二十萬兩。

  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明朝宣布“遼餉”畝再加征銀三厘。

  崇禎十年(公元1637年),明朝加征“剿餉”,每年加派銀三百三十余萬兩。

  崇禎十二年(公元1639年),明朝加征“練餉”,每年征銀七百三十余萬兩。

  “遼餉”、“剿餉”、“練餉”,合稱“三餉”,三大軍餉每年向農民強征白銀多達兩千萬兩,超過正常賦稅數倍,天下農民傾家蕩產,饑寒交迫。

  自萬歷之后,明朝敗相已顯,各地小規模農民起義不斷發生,最終星火燎原。

  賦稅日益加重,天災人禍不斷,鄉紳豪吏不斷盤剝壓榨卻變著法子的不用交稅,沒看錯,權勢之家們是真的不用交稅。

  洪武朝之后,官員們優免稅賦的口子就越來越大,從京官到地方官再到但凡有點功名的讀書人,年代越往后,政策越寬。

  例如正德年間,一品官員優免額度為四百畝地,但是到了萬歷年間則達到了一萬畝。理論上來說,正德時的一品官員四百畝地額度并不多,但是架不住人類在鉆空子這方面“智慧無窮”,最終限額基本上就是個擺設,更何況此時已是明朝末年。

  此時的小冰河氣候不只是流于紙上,極端惡劣的天氣頻繁出現,乃至廣州、福建都開始頻頻下雪,尤其是北方地區情況更甚,往往北方農民顆粒無收。這種情況下的農民一旦某一年沒有收入,只能選擇賣兒鬻女。

  在此期間,豪富之家只需尋得靠山將家中土地掛靠了事,獨獨小民承擔重稅,養九州億萬之重。

  這樣的小冰河時期,氣候并不僅僅只是一兩年,而是一直持續到明末這幾十年間未曾消退。被這樣極端天氣反復蹂躪的普通農民,紛紛走向破產。活不下去的農民,或餓死或揭竿而起,于是大明王朝內地,流民遍地,餓殍遍野,人相食的末日景象不僅僅是說說而已。

  在這種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情況下,土地兼并也在明末達到了有明一朝的最頂峰。

  明朝末年,土地兼并已到了空前的程度。王公勛戚和地主豪紳瘋狂地走上餐桌,拿起刀叉對準小民,目標直指他們最值錢的東西——土地。結果不言而喻,大多數的農民相繼丟失土地,或被迫、或主動的成為佃戶。

  顧炎武便在《日知錄》卷十《蘇淞二府田賦之重》說:“吳中之民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什九。”。

  此時的北直隸、山東、山西、河南、陜西、湖廣等地的絕大部分的腴田,都被王公勛戚和地主豪紳侵占。

  一般地主豪紳通過豪奪巧取總是能心滿意足,如此盛景可謂是“求田問舍而無所底止”!

  皇室勛戚和大臣的莊田,在嘉靖年間(1522—1566)達到20萬多頃,分布在各個省份,占當時納稅田畝總數的二十分之一。至于占地幾萬畝幾千畝的地主多如牛毛,如萬歷時(1573—1619)南直隸有占田7萬畝的大地主。

  湖南桂陽也有半數土地為幾家鄧姓地主所占盡。《桂陽直隸州志》記載:“鄧仁心者,崇禎時諸生,弟仁恩為國朝諸生亦居州北;兄弟田數百頃,以富雄一方,至用擔石程田契;乘馬不牧,游食田野,數十里不犯人禾。”可見鄧氏家中之地廣!

  萬歷四十一年(1613)進士,戴澳曾作一詞如下:

  裊裊秋風凄衛水,歸舟一葉秋風里。短發未梳眠乍起,三十里,快帆亦會歸人意。

  漫說東方饑欲死,白糧連舫趨燕市。三老相逢作吳語,空索米,長安半是侏儒耳。

  不同的人處于不同的地位、階級,看到的景色自然大不相同,當時浙江奉化一縣的土地,戴澳一家占了一半,自然能輕易說出“漫說東方饑欲死,白糧連舫趨燕市”這樣的話語,如此言語和那句有名的“何不食肉糜”真是不相伯仲。

  沒有人會將刀砍向自己,更沒有人會背叛自己的階級,戴澳同樣不例外,漫說是戴澳,哪怕是21世紀人類文明最鼎盛的時期,同樣沒有幾人會選擇背叛自己的階級去幫助底層人民,敢于這么做的,付諸行動的,才當的起儒家所說的“圣人”。

  ps:《論貴粟疏》,西漢文帝時期名士晁錯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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