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 驕陽
月光照著月光月光普照。
兄弟倆緊緊擁抱在一起,蘇文萊手里的圍巾纂得更緊了。
“哥,前段時間我終于想起你們了,”蘇祁說,“當年的事,我只記得一點了……”
“回來就好。”蘇文萊拍拍蘇祁的背,隨即把圍巾遞過去,“你在哪里找到這個的?”
“說來話長,”二人分開,“之前我在出去調查的時候在桌上找到的。那棟樓的橫幅還寫歡迎我呢……”
“……我好像懂了,你是不是在樓外面還碰見我了。”一旁的蘇騏說道,“當年我把圍巾放在桌上了,你還進來拿走了?”
“額……”蘇祁回憶了一下,有點不好意思開口。
“是不是和我們上次一起出任務有關?”袁維問道。
蘇祁嘆氣道:“是有關系,不過上級貌似已經開始查了。”
“天色不早了,留個聯系方式我們就先回去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說。”蘇文萊看了看手機。
“好。”眾人回應道。
第二天上午。
“叩叩叩。”三聲有力的敲門聲響起。
“誰啊?”蘇騏趕忙走到門前問道。
“你好,我是警察。請開門配合調查。”門外的聲音鏗鏘有力。
“請進?”蘇騏有點莫名其妙,但還是打開了門。
“請先出示警官證。”蘇文萊目不轉睛地直視著進來的人。
“好,你們很有自我保護意識。”警察出示了證明,“我是本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你們可以稱我林警官。”
“林警官請問您來這是……?”蘇騏十分不解。
“我就不拐彎抹角了。我們經過調查,懷疑你們有參與”林警官不緊不慢地說道。
“啊?”蘇騏有些發愣。蘇文萊似乎想到了什么,指了指房間。
“那不是我們做的!”蘇騏想到了之前的事。
“所以我特意來調查取證。請你們不要驚慌,也不要輕舉妄動,外面還有一些人員已經到了。”林警官說著便站起來,面向蘇文萊拿出資料。
“蘇文萊先生,請你配合調查。”林警官說道。
“沒有意義,罪魁禍首不在這里。”蘇文萊說著便帶著林警官走進房間打開電腦,“是我一個朋友干的。哦,或許應該不能算朋友了。”
“嗯……但是你們這個組織,平常的行為也有點擦邊球的意味。你作為領導人要好好管管他們。”林警官對比著資料和電腦上的內容。
“不過保險起見,還是請你跟我們走一趟。”說著便拿出了手銬。
“你們不能這樣!明明不是他做的!”蘇騏制止道。
“但是現在他是屬于重大嫌疑人,我們有權拘傳。”林警官已經拷上了一個手銬。
“我可以幫你們直接查到這個人的地址,直接抓他不就好了。”蘇文萊平靜地說,“叫做岳云,我還有他的照片。”
“嗯?你在這里用這臺電腦能做得到嗎?”
“可以。給我幾分鐘的時間。”蘇文萊開始操作鍵盤。
不一會兒。
“不遠,他可能還沒意識到他的小動作被發現了,沒開始逃跑。”蘇文萊轉了一下頁面,點了點地圖上的一個地址。
“好,我們會派人去調查的,不過還不能排除你的嫌疑,我們的網警之前在調查的時候找到的是你的賬號聊天記錄。”林警官掏出對講機開始安排其他調查員。
林警官安排完畢后,蘇文萊補充道:“我是被栽贓陷害的。你還可以看看我平常發消息的說話風格。”
“過目難忘。”蘇騏點點頭。
隨著鼠標的滑動,林警官沒有出聲也沒有表情。
半晌后:“是我才疏學淺了。真看不懂你們這些暗語。”
“現在還要帶我回去嗎?”蘇文萊用另一只手推推眼鏡。
“我留在這里看你們,等那邊的警方抓到真的嫌疑人就差不多了。”林警官把手銬取下。
“林警官留下來吃午飯啊!”蘇騏笑道。
“人抓到了嗎?”林警官問道。
“抓到了,相信不久也會落網。”電話那頭的警官肯定道。
“謝謝你,蘇先生。”林警官放下茶杯。
“辛苦你們了,警察也不容易。”蘇文萊伸出手。
“這條路還要走很遠,為了社會和人民的安全,我們不辭辛苦。”
注:《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三條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把每個黑暗的地方全部都照亮,坦蕩的光,像男兒的胸膛,有無窮的力量如此的堅強。”
正義正如驕陽,它引領著一代又一代的人走在大道上,希望在這個時代的每一個青年人,能夠“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心向驕陽,無畏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