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一種公認的正義,可以將之歸結于種族的存續、人理的存續或者世界的存續。
用“存續”這個詞或許不準確,更準確的詞是“發展”?
種族的存續看似與世界無關,但我們知曉世界的起始與終結,便不得不姑且認為自身是世界的“腦”,知道發現更優秀的替代品為止。(世界腦)
承認這種“正義”的人姑且認可這種正義,不承認這種正義的人又如何?
先對其中的一部分,即“自私”進行思考。
自私與這種正義是不相悖的,至于執行時的分歧姑且滯后一并討論。自私與之不相悖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二:
一,只要時間沒有盡頭,人就是無死的,且地獄必然存在。
首先,我假定人是沒有“靈魂”的,于此同時,我假定“人既有恒常性”。換句話說,不論是下一秒的我,還是明天早上醒來的我都是我。
那么,我將不得不導出另一個結論,我的“生”是完全依賴于我的軀體的。
反過來,當我的軀體再成時便可以復生我。
從手段上,這在當前可能有些困難。部分情況下,人是無法搶救回來的,更別提化為灰燼后復生。但是,在一個足夠長的時間尺度上,不完全的龐家萊回歸,會導致一個人必然復生。
簡單來說,就是構成人的粒子單純碰運氣的完全相似的重組似乎是極為不可能的,但時間夠長總會碰上一次。而這個“時間夠長”,只要時間本身沒有盡頭,就必然到來,并且,對于其本人而言,這之間的漫長時光并沒有什么價值,不會被覺察,就如同無夢的長眠一樣。
在這之中,回歸不完全的概率遠大于回歸完全,各種糟糕的回歸遠大于當前悠閑的境況。那些不幸……我不希望我寶貴的讀者因為偶然領悟的恐慌而不理智,姑且不敘。
二,只要人類史沒有盡頭,神及神判就必將誕生。
直白的使用“神”這個字或許容易引起誤解,但我覺得這樣帥氣(而且想要對應“上帝已死”,雖然其本意并非對應)。
隨著歷史學和法學的進步,其本身將會被無限放大。一切對美好的祈愿都會將之轉化為對美好的維護本身,即其本身必將建立在人類的絕對正義之上。
因此,一切當前的價值都失去了價值,價值必須建立在一種永恒的評價機制上。
這種機制本應是局限于時代的、與當前的我們無關的。但是,當如同第一條一樣,存在一種復生機制的情況下,一旦這個復生機制被掌握——這一點只是一種無依據的猜想——人本身也將超越壽命本身,而法律也必然延展而超越歷史本身。
綜上所述,為了逃離“概率地獄”及避免“審判”本身,但凡自私的人——除卻絕對的尼祿主義者——都不得不“無私”。
以上,倘若存在“自私”這種“本性”,導向的本身就只有“無私”而已,除此之外就只有蠢而已。這對我而言不是什么新東西,如果感興趣或許我以前更詳細的說過。
當然,“抑制失效”說等我也很贊同。
綜上所處,對于絕對自私者的出路就只有兩條,這與真正的無私者也是一致的:
其一是,延長有序文明的發展。
老實說是一種殘喘策略,但是姑且是方案二的前提。(有誰不喜歡悠閑的放風嗎?)
即,另一是,完成可行的超越理論。
那種作弊器的理論我搞不懂,老實說,我連“時間停止”都無法想象。停滯的主觀時間真的能被想象嗎?“通關”那個等級的發現到底是怎樣的?
但是總會有人想到的,我相信這希望。
還有其他種類的人類嗎?有不在這三類中的人類嗎?如果有的話希望提出討論。
(當然我知道是有的,我只是覺得不需要解釋...)
綜上所述,一切道德即正義的基本即如此。盡管人的正義必然是時代的囚徒,但是人類本身的道德必然如此。
那么,回到之前滯留的問題,盡管對于這個“絕對正義”,人們或有意或無意的運用著。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卻全然并非如此。
人是時代的囚徒,人無法超越時代的樣子。
雖然說著“自私的人不夠無私便是愚蠢”,難道我就沒做過那些“愚蠢的自私行為”嗎?
這是因為,人不是神。
人不全知,不全能,即使是全善的,也不得不如此。
(況且也不全善)
人的正義不得不是一種相對的正義。
這一相對正義必然是這一絕對正義的變體,也必然產生或大或小的偏離甚至背道而馳。
老實說這套理論是擊中我的,反過來說,我個人尚且不能完全接受。在這套理論下,必然是每一個人都會得救的,在一個相對龐大的尺度上。我無法想象在那樣的世界的我,甚至有一種在那樣的世界本身就會邁向一種死亡的錯覺。
但這確實是錯覺。
這套理論本身過度合理化了死刑,死刑成為相對溫和的一種,因為死刑的本質是將現在無法救贖的個體交予未來。而一切折磨都比死刑更嚴酷——甚至折磨本身就不正義——而不存在同態復仇的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我的正義。
所以姑且作為保留的討論項吧。那個軟弱而美好的世界,說不定也是因為我個人的自私才想要提出的。這本身又是否符合我自身的“正義”呢?反正是不與這理論本身沖突就是了。
至此本書的價值已然結束了。感謝您的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