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又說他們發現了我的指紋,準備即將我捉拿歸案。我十分的不解,可是這次,無論我再怎么辯論,也都沒有用了。我又被無情地抓了起來。
這會馬總家的人算是死光了,兩個孩子也都成了孤兒,被福利院所收養,然而他自己卻也忍受著不知名的困苦,他明顯的,暴怒的在踢監獄的門,想要將人們來關注他。陳天燁,崩潰了,他不想再在這無情的人世之間在苦苦作孽。
我看著天上的門,地上的地,似乎一切都在嘲笑我,我現在還有一絲希望,就是指紋的相同,我的兩個指紋都是左手食指,這一定會引起警察的注意,從而將我給放出來,我就有救了??墒沁@純粹是幻想,警察不可能放出一個已經擁有兩次嫌疑的人。并且他們一將我放出來,就在擁有了一個案件,這顯然是十分的明顯。并且這個案件擁有十足的證據,那就是指紋。
我似乎越來越無救,這是不會與人來打官司,也不會有人來作證,因為就算有人看見了,那也不會輕易地為我而辯解,搞不好自己也要被抓起來兩天,而且就算擁有很多很多的人來給我作證,那警察就會認為這覺得是個同盟,因為不可能有兩起案件都擁有很多證人,而且是連續的同一個人犯的。然而就算有人間我給放了,那么那一群人定會再設一個方子,將我困住,讓后再將我給判刑。之后他們就停止這一起案件,并且不再殺人。而當時,我不是無期徒刑就是死刑了。而他們也達到了他們的目的,栽贓嫁禍。將自己的身份給隱藏。
馬總死后,可能整個公司也都破裂了,很多公司餓狼似的將它給瓜分。從此以后,再無這個公司,而天山野圭呢,他倒是不以為然。對他來說,這當然是好的啦,這不就是他一心一意索要籌辦的事實嗎?不行,我一定要搶在他的前面,將它的陰謀給破滅,我一定要在他或日本之前,將事實公眾于世。
首先,我需要一個時間。
我不能讓他回日本。
絕對不能。
我這么想著,想著。
可是這一切都是一場夢啊。
我要越獄。
就在今晚。
我一開始還籌謀著,想著計劃,現在我要直接出去。
說干就干。
我想了一個絕好的計劃。
我先詐著肚子疼,讓后等獄警來了,我就先一悶棍將他干到,之后在發出聲音,將自己的頭打破血。他們來之后定會帶我跑去治療,我再直接乘機逃走。
就這么干。
我心中這么想著。
可手中卻不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