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這串數字一出現,我們都沉默了,師杰察覺到氣氛不對,渾身的肉都顫了起來,豆粒大的汗珠順著兩腮滑落“怎,怎么了,難道我又做錯事了?”
我索性實話實說“很有可能。”
向師杰說明了情況之后,他竟然自作主張同意我們私自調查1801號房間。
看著他小跑的背影,突然覺得如果我是老板,肯定也不會雇傭這種好吃懶做、膽小如鼠又肆意妄為的人。
雪秀一甩長發,不屑的說“哼,這果然不是簡單的案件。”
“嗯。”我點點頭。
美和早已迫不及待的擰開房間的門,躍躍欲試“快點開始吧!”
在進入房間之后,我沒有立刻展開調查,原因是警方先前已經調查取證完畢,所以就算再怎么找,也不會有什么富余的線索。
首先要做的是結合實際環境梳理和共享情報。雪秀毫無顧忌的坐在沙發上,從紙袋里拿出黑色筆記本,上面記錄了她從警局里帶來的重要信息“那么,就從案發當晚所有相關人員開始說吧......”
美和好像對這些信息并不感興趣,所以在房間內不停的四處走動。
“先從死者的身份開始敘述......死者名叫微月,今年25歲,是個翻唱歌手,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晚上10點鐘的18層走廊里。”
“接著是晚上10點30分至35分,與死者接觸的服務生名叫范華,今年36歲,在海風酒店從業10年。”
“然后是晚上11點整,進入死者房間并匆忙離開的人叫唐心,今年26歲,是天華唱片公司的。”雪秀合上筆記本,開始充分展示自己的記憶力。
“唱片公司?她們之間有什么聯系嗎?”
“微月最近獲得了唱片公司的邀請,成為了一名正式簽約歌手,唐心就是她的經紀人。”
我繼續問“對了,他們不可能罪的理由是什么?”
沒等雪秀回答,美和就突然跑過來抓住我的手“高林杉高林杉!我有重大發現!”
“哈?”
美和拽著我來到床邊,指著被子說“這里很可疑!”
我隨意翻了兩下,發現上面潔白無瑕,并未附有任何異物,頓時感覺莫名其妙“到底是哪里可疑?”
“哈哈,這個床和被子我都徹底聞過了......”
雪秀突然嚴厲起來“老姐!請注意形象好么?這種事交給高林杉做就可以了!”
(把這么變態的事交給我也不太好吧!)
“別生氣嘛!我可是發現了非常重要的東西喲~”美和笑嘻嘻的賣著關子,完全不在乎雪秀的話。
根據剛才的情況,我立刻就聯想到她所說的“東西”是什么。
“你覺得氣味不對?”
“嗯!完全不對!這里根本沒有微月的氣味!”
(這怎么可能?)
雪秀一臉嫌棄“老姐,你怎么會知道微月身上的氣味?”
“嘿嘿,昨晚我偷拿了錢島的證物,所以聞過她衣服上化妝品的氣味!”
(原來如此,在我睡著之后單獨行動了嗎?)
“哼,沒有氣味并不代表微月不在這里,有可能洗過澡了。”這種小事果然還是入不了雪秀的法眼。
我們繼續剛才的話題,雪秀回憶了一下,然后說“我們斷定范華進來送餐的時候,微月還活著。”
“等一下,你們斷定的依據是什么?”
“送餐后,微月又用房間里的座機撥打了前臺電話訂了機票,這足以證明范華的清白。”
“嗯......”
美和又打斷道“欸?我記得現場并沒留下什么餐具呀!那個服務生進入房間僅僅幾分鐘時間,到底送的什么?”
“一瓶紅酒和一些小點心。”雪秀指了指茶幾上那個黑色瓶子。
“由于這瓶酒并未開封,上面也找不到微月的指紋,所以就留在這里了。”
我索性拿起這瓶紅酒,仔細觀察(一瓶口感穩定的脫糖紅酒?奇怪,多數女士應該都不太喜歡這種苦澀的味道才對。)
“那么,唐心的不可能犯罪理由又是什么?”
“簽字。”
“簽字?筆跡鑒定了嗎?”
“嗯,我們查看了她的文件,上面的簽字經鑒定是微月本人無誤。”
“但是,也有可能是事先簽好的。”
“不可能,這是唐心第一次與微月接觸,之前她一直在韓國。”
“沒有其他可能了嗎?”
“唐心進入房間到出來為止僅僅用了1分鐘,想要犯案,從時間角度來講,不太可能。”
(說得也是,畢竟當時死者還能保持清醒。)
情報已經共享完畢,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路還無法直達真相......
“哼,怎么樣?找到疑問了嗎?”雪秀反過來質問我。
“呵,犯案手法與脫罪手法并用的人果然很難對付,不過我還是發現了疑點。”
把“膠囊”的疑問告訴了雪秀之后,沒想到她并沒有什么太大反應,只是微微一笑“哼,我們警方也發現了這個疑點,所以才選擇繼續調查的。”
這時候,雪秀的電話突然響起“喂?......好吧......”
非常簡短的通話之后,雪秀站起來向門口走去。
“老姐,那個紙袋里有我收集的信息,你們好好利用吧。”
“欸欸?你干什么去?”
“警方那邊有了新發現,我現在要回去一趟,高林杉......”
“什么?”
“偵探,應該永遠站在警察身后,這樣警察才有存在的意義,反過來也一樣......”雪秀留下這句耐人尋味的話便離開了。
(這話是什么意思?難道我冒充警察打電話的事被她發現了?)
美和索性把紙袋里的東西都倒了出來。里面只是一些記錄,沒有實物。
“唉!這些紙片能有什么用?喂,高林杉,我們去找真正的犯人吧!然后好好的教訓一頓。”美和趴在沙發上,無聊的抱怨著。
我撿起那些記錄,稍微整理了一下。
一張尸體解剖記錄、一張現場位置關系圖、一張直飛韓國的機票復印件、還有相關人員的聯系名單。
這些東西里,我比較在意那張現場位置關系圖,因為這是現在僅有的一張與犯案手法相關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