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南俊逸儒雅,像是從漫畫里走出來的美少年,讓余明珠一見便傾心。
如果說余明珠有什么后悔的事,便是那個下雨天讓余晚秋給她送傘,如果她沒有讓余晚秋給她送傘,那林克南就不會見到余晚秋,就不會對她一見傾心。
“小秋他根本就不喜歡你,你何必苦苦相逼?”
“我也不喜歡你,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余明珠從來沒想到自己會栽在一個男人手上,從來都是男人在她身后追,直到遇見林克南。
可即便知道林克南不喜歡自己,她還是很喜歡他,無法控制的喜歡他,遇見他后,她的眼中便再也看不到別的男人。
她恨,恨林克南為什么不喜歡自己,更恨他為什么喜歡余晚秋,她有什么地方不如余晚秋?難道就是因為她是余氏集團的千金小姐嗎?
那她就奪走余氏,成為余氏集團的千金小姐。
她如愿的成為了余氏集團的千金小姐,如愿的成了林克南的未婚妻,以后也能如愿的成為林克南的妻子,林氏集團的二少奶奶。
但她清楚的知道,林克南的心不在她身上。
可,哪個人不想要兩情相悅的愛情?哪個不想要甜蜜美滿的婚姻?
余明珠等待著,等待著林克南的心落在她身上,等待著林克南的情環(huán)抱著她。
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時間,他的心總算起了波瀾,她堅信,時間和陪伴總能讓她如愿以償。
但是,余晚秋回來了,他喜歡的女人回來了。
余明珠不怕余晚秋,但是她怕林克南,她怕林克南的心亂了,瘋了,怕他因為余晚秋拋棄她,到時候別說奢求他的愛了,怕是連她林二少奶奶的頭銜都保不住。
不,她絕不允許這種情況發(fā)生。
他的愛太難求了,她要先保住她林二少奶奶的地位。
余明珠從包里拿出一包有致、幻作用的藥、粉,倒入酒杯里,看著白色粉末融化在血色的紅酒里,她微微的笑了,燭光下顯得明媚多姿。
林克南一進門就看到了鞋柜上的高跟鞋,有些驚訝。
這是他的私人公寓,除了他,只有余明珠有鑰匙。
她原本也是沒有的,林克南也沒打算給他,只是,計劃趕不上變化。
林老爺子不喜歡兒孫醉醺醺的,有次他喝醉了,讓余明珠送他來這里,此后余明珠便纏著他要鑰匙,纏得林克南煩了,不想她再纏了,就給了她一把,不過她也挺識趣的,很少來這里。
余明珠打開客廳里的燈,微笑的看著林克南。
“你怎么在這里?”
林克南換上拖鞋走進去。
余明珠走上前,接過他脫下的衣服,掛在衣架上。
“我想你了。特意等你回來。”
林克南的目光閃了閃,轉頭看她。
余明珠挽住他的胳膊。微微歪頭,笑著望他。
她本就長得美,此刻脂粉未施,更顯得那肌膚光滑細膩,似有珠光閃爍,熠熠生采。
林克南看著她小女孩似的模樣,心微微軟了些。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來?”
余明珠笑笑,沒說話,拉著她走進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