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終于獲得自由了!”
三個月的拉鋸式審判,我始終心口如一,何雯和李銘在外圍活動,終于在“內應外合”的夾攻下,我被判無罪釋放。
我勝訴的理由有幾點:
第一,警方無法認定兩名死者與月亮灣豪宅爆破有直接關系。男性死者身份待定,目前沒有找到任何能證明其身份的信息,女性死者被證實為S市本地人,但無任何涉毒跡象。種種跡象表明兩名死者與西南Y市毒販集團沒有關聯,排除我與毒販有交往的可能。
第二,警方無法證實我在與死者交往過程中知道女性死者是殺人犯疑兇身份的可能。六年前的殺人案件一直塵封在檔案館,普通市民對那起案件幾乎都沒有印象。而我與女性死者交往在近一年才有的事(何雯和李銘提供證據,“眠空”老板和眾酒保等也證實徐海棠自兇案發生后從未再在該酒吧露面),因此排除我窩藏罪犯的嫌疑。
第三,至于那張銀行卡上的巨款來源,我強調是男朋友的分手費。這不是沒有可能的事,王思聰不是隨便出手就是幾百萬的手筆?一個漂亮的女孩子憑借美貌多交幾個富豪男友不是沒有可能(據查證那位死亡網紅模特的私人賬戶就有不明來源巨款)。更為關鍵的是這些富豪往往身份特殊,調查起來非常棘手,所以最后不了了之。那5000萬還是歸我名下,我成了名副其實的富婆。
第四,六年前那樁懸案最終兇手緝歸案也算是立功一件。
何雯問我有何打算,我說再說吧,先上班。我早已被老板炒了,只得自已重新找工作。
我用卡里的錢為自已在嘉園小區買了一套小房子,我終于在那里擁有一屬于自已的家。
我和李銘從此不再來往。他沒有錯,但是我卻再也無法與他交往下去,我們已經是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著同樣的空氣但互不認識的路人,平行的軌跡無法再能交織在一起,唯有天涯路遠各自安好。
我通過關系以鄭少坤徐海棠朋友的身份領取了他們躺在公墓里的骨灰盒。
我又尋遍S市所有的墓園,終于在名貴的松鶴園里找到了陸燕云的墓地。墓碑上記錄如下:愛妻陸燕云,生于公元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日午時,役于公元二零一三年九月一十八日子時。墓碑上還刻有陸燕云生前的照片,雖然歷經風吹雨打但依稀可以看出她是個美麗而倔強的女孩,尤其是嘴角微微上揚,流露出一副“你想怎樣”的霸氣。
幾個月沒人打掃,墓地周圍長出了野草,我在打理的過程中發現在陸燕云墓地旁邊居然有個小墓,墓碑石漆色比陸燕云的要深一些,應該是后來遷進來的。墓碑上僅一行字:愛子王鯤鵬之墓,落款母徐海棠。
我買下了陸燕云墓地周圍的空地,分別為鄭少坤和徐海棠修建了墓地。
鄭少坤說他愛別的女人是因為他永遠愛著陸燕云,徐海棠說她會永遠地陪伴鄭少坤,她會永遠地幸福。我不知道他們在底下這樣是不是很開心很幸福,但我盡力了。
何雯不知施展什么手段,居然說服老板繼續讓我上班。
搞完所有的私事之后,上班的第一天我遞交了辭職信。何雯氣急敗壞地說:“張楠,你玩我是吧?你有錢了不起是吧?”
我說不是,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徐海棠自從六年前出事后與其父母失去了聯系,以致于這兩老人都不知道自已的女兒已經不在人世。我找到他們并轉了200萬,足夠兩老人頤享天年。我又花錢在月亮灣購了一塊土地蓋了一棟三層實驗樓,連同購買儀器設備足足花了3500萬,最后把這棟樓捐給S醫科大學用于藥理學研究。除去我買的小房子,墓園的花費,5000萬的巨款就這么被我輕而易舉地耗光得所剩無幾。
何雯不甘心的問我那你想干什么?
我望著窗外絡繹不絕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車流,“眠空”二字依然在街對面隨著燈光色彩的變換扭動閃爍,嫵媚而妖艷。
我緩緩地說:“我想開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