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7月6號,晴
今天早上,我剛吃完藥,就去找那個NPC了,趁著昨天和他聊天的那個時間段。
可惜我緊趕慢趕還是慢了一步,有一個病人不配合吃藥,還打了負責看管的護士,想要跑出這個精神病院,臨時人手不夠,NPC被叫去幫忙了。
哈哈,那個病人估計要被打鎮定劑了,還會被關在小黑屋里面壁,如果他再不停手,估計還會穿上束縛衣,那玩意真的很不舒服,我之前就穿過。
就是我剛來這里的時候,雖然那時候我被打了鎮定劑,一直都在昏睡,但最后我還是醒了的,醒來的時候我發現我整個身體都不能動,想翻個身都不行,那衣服冷冰冰的,硬邦邦的,一點兒也不舒服。
我上次有那種感覺的時候還是我很小的時候呢,雖然我只穿過那一次束縛衣,可我不是第一次嘗到不能動彈的感覺。
那時候我好像還沒上學吧,是被我叔叔嬸嬸鄰居家的幾個孩子綁的。
那時候我住在我叔叔嬸嬸家里,在母親患病花光了家里的積蓄但還是歸天之后,父親也跟著她去了,就留我一個人只能被僅剩的親戚叔叔嬸嬸接去撫養。
那時候父親為了給母親治病,問他倆借了一大筆錢,最后兩人撒手歸天了,這錢也就沒了著落,根據法律還不得不多撫養我這個累贅,想來他們應該是挺恨我的吧。
所以后來把我當討債的對象,打我,罵我,丟棄我,把我當牲口,當撒氣的對象也就情有可原了。
以前我小的時候倒是挺恨他們的,因為他們從來沒把我當成一個正常人,所有的事情都讓我做,給我的都是最破爛的東西,一生氣就打我,罰我,與其他的小孩有矛盾了,無論對錯都怨我,所以,我那時候是真的覺得他們算不上好人。
后來我終于長大了,想靠自己賺錢把債給還了,然后各奔東西,再無關聯,可是到了社會上我才發現自己的想法有多可笑,賺錢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在社會上吃了點苦頭,這才清楚錢不是好賺的,那時候我才有點理解他們了。
本來他們家里面就不富裕,就靠著家里的一畝三分地,和去工地當工人賺點血汗錢,又把這么多年的積蓄給借出去了個精光,生活已經很不容易了,又多了我這張嘴,這事放誰身上也不會誰有好臉色看。
后來我還是把錢給還了,不過不是我自己掙的錢,是買彩票中的,五百萬的彩票剛拿到手里,甚至都還沒去兌獎,就沒了。
那個便宜叔叔嬸嬸倒也是干脆,給我算了一筆賬,說是這些錢最后算下來只有十萬塊是我的,如果我把那張彩票給他們,就算還完了所有的賬,以后我們可以再無關聯。
這件事情我當時就同意了,第二天我就搬出去了,后來也沒再見過他們。
現在想想當時為什么我好好的能突然中彩票,可能是因為我是主角吧。
扯遠了,知道我生活在一本小說里后,最近就總喜歡回憶以前,看看記憶有什么差錯,我打算把能記得的都寫下來,要是哪天作者忘了哪件事,導致我也忘了,我還能翻翻日記,把這些事情當個故事看。
繼續寫我小時候被綁的事情。
那時候,我被綁了不止一次,叔叔嬸嬸們不怎么管我,家里的孩子們也不怎么幫我,沒人喜歡的我只能跑出去找同村的小孩玩。
那群孩子平時里野慣了,各家都知道各家家長的態度,不敢太過分,又滿身的精力無從釋放的,這時候我出現了,又是個沒人管的,所以他們就喜歡聚起來欺負我。
一開始還好,只是拿石頭砸我,圍在一起捉弄我,罵我沒爹沒娘,后來見真沒人管我,這才玩起來越發的無顧忌了。
有從家里面偷點繩子的,有悄悄拿火柴的,有不知道在哪撿了塊磚頭的,有出去玩發現了一個隱秘的山洞的,東西齊活了,他們就趁我不注意把我打暈了,給綁起來,帶到了山洞里。
然后就嘻嘻哈哈地走了,后來又把我給忘了,我在里面待了三天三夜才被人找到,帶回去,一路上有人對我的便宜叔叔嬸嬸指指點點,導致我剛到家,就被關到了柴房里,后來又給我扔了點吃的喝的,我又被關了三天。
那群胡鬧的小孩,被自家家長訓斥了幾句,都做好了心理準備登門賠禮道歉了,見我這邊始終沒什么動靜,一個個的也都覺得奇怪,后來一打聽,知道我被關起來了,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往后我被綁就成了常態,不過他們記得在玩夠了之后把我帶回去,為了不被又關起來,我只能乖乖的回去,然后做一大堆家務,才能消解他們因為我白天跑出去玩,沒干活而產生的憤怒。
那時候我是真的恨他們,可現在想起來這些事情,到是沒什么感覺了,還能給他們找點理由,明明也才離開他們沒多久,可能是因為我真的長大了吧。
寫了這么多亂七八遭的事情,其實是因為今天沒發生什么特別的事情,還是和之前一樣,按著醫院安排的時間表來生活,沒什么值得寫的。
路人甲和路人乙則表示,發生什么都是作者的安排,只要耐心等待就是,如果真有重大變故,他會提前和他們說的。
對于一本小說來說,什么算重大變故呢?太監?爛尾?還是我死了?
可能都算吧,反正只要故事還在繼續,我就不會死,這本日記我也會繼續寫下去,也不知道還能寫多久呢。
對了,以前我也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這突然就想寫了,大概也是作者安排的吧,不知道他安排我寫日記做什么。
算了,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不想了,就寫到這吧,不想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