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宣判大會
“恭喜宿主觸發騎士任務:找到公主。”
“騎士與公主安琪失聯。成功找到并與公主見面,可獲得29點騎士值。”
當白寧在任務界面看到當前任務時,他有點砸爛這破系統的欲望。
說好的接任務呢?
好歹我也是宿主吧,起碼給我個“是”或“否”的選擇權,讓我形式上接受一下吧?
既沒有多個任務可選擇,又是強制性地讓宿主接受任務,我……我……我太難了。
白寧想哭的心都有了。
同時,看到任務獎勵值是29點,他恍然大悟,這完全是因為,自己當前有1點騎士值嘛。
擺明了,系統就是要讓你湊夠30點騎士值,然后在商店一下子全部花光!
坑人,太坑人了。
當白寧點開騎士值商店界面時。
助理騎騎積極地介紹說道:
“報告,主人,我很激動地通知您。系統升級后,原來的騎士值商店已升級為‘心動二選一’。”
“啥?啥子東西?”
“心動二選一。很好玩的。您看一下。”
白寧看到界面上顯示有兩個商品,左邊一個是慧根丹,右邊一個是凈化丹。
這兩個物品他都買過。
果然,兩個物品的售價都是30點騎士值。
正好夠坑他!
白寧想了一下,道:“為什么以前買慧根丹只要10點騎士值,現在賣30點了?”
“呃……是這樣子的。系統里丹藥和物品的價格,是隨著市場不斷浮動的。”
騎騎有些尷尬地說道。
市場?市場你妹!
就一個賣家,一個買家。
絕對的壟斷交易,有何市場可言。
說白了,你們想漲價,就可以隨意漲價。
而且,“不斷浮動”這個詞用得很靈性。
“不斷浮動”的意思,就是說,價格只有往上浮,一般是不會往沉的。
這該死的語言魅力。
白寧想再找那商品里免費刷新的按鈕,卻發現它已經消失了。
騎騎解釋道:“升級為‘心動二選一’后,只有宿主購買了其中一個,系統才會自動換上下一批商品。”
“如果我一直不買呢?”
“呃,我們還是建議您購買吧。如果一直不買的話,定期不定期我們也會更新商品,但這個時限就不好說了。可能三五天,也可能三五個月。”
具體的話,您看著辦吧。
大概就是這么個意思。
兩個商品,至少要賣出去一個。就是這么霸氣。
說實話,白寧已經開始懷念那個新手時期的系統了。
以前的它,是那么的簡單、純樸,沒有那么多的套路。
它不要你的錢,不要求你什么,一心地對你好。
適合我們這種沒什么戀愛經驗的年輕人。
而升級之后,它市儈、勢利,卻又讓你無可奈何。
你要它的好,卻已經是附帶上很多金錢條件的了。就像一種等價的利益交換,僅此而已。
唉。
為了避免自己再傷心,白寧也只有關上系統界面,專心睡覺去了。
他一看表,好家伙,不知不覺,都已凌晨五點多鐘了。
睡吧,睡吧,在夢里什么都會有的。
白寧這樣安慰自己。
當下,只有去完成系統任務,快點找到安琪,多賺點騎士值再說吧。
……
次日,白寧一覺睡到十二點,然后才起床。
吃中飯的時候,他跟藍厲弘同一桌。
藍厲弘神秘地笑著。
“小兄弟,昨晚三點多的時候,你的叫聲,太魔性了。”
“我們年輕人,有些欲望是很正常的,但你要注意節制呀。”
“不然老了以后,就要后悔了喔。”
藍厲弘調皮地眨了眨眼。
昨晚,白寧在房間發出那銷魂的喊聲,住在隔壁屋的藍厲弘聽到了,很難不往那方面去想……
“什么和什么啊,不是你想的那種事。”
白寧瞪了對方一眼。藍厲弘卻笑得更為得意。
……
下午的時候,白寧跟藍厲弘兩人吃完飯,經過司馬家的大操場,兩人在飯后繞圈。
而操場上滿是人人人,好像在開集體大會。
那個“太監”兄弟司馬翔站在臺子上,手里拿著一個小冊子,似乎在準備宣布什么名單。
“這一批有罪的名單,是經家族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的。每個人的罪名、罪行都會予以公布,下面請大家聽清楚了。”
嘿,還是個宣判大會。
白寧覺得也挺有意思,就在操場最后面的圍墻處,找了個地方坐下來。
就兩包瓜子,邊看邊嗑了。
白寧覺得有點遺憾。
看這種熱鬧,還是有點東西吃才比較好。
“第一位,司馬柔情,罪名:以下犯上。罪行:近兩個月,多次試圖引誘族長司馬倩,未果。身為司馬家家仆,以下犯上,宣判:金華監獄監禁2年。”
哇的一聲,一個瘦瘦的男子被從人群里拖了出來。
“不行……去那里……不可以……”
這男子雙腳被人抓住,雙手仍死命地趴到地上,邊被拖出來,邊大叫著。
“我這種瘦弱的人,在那里……會死掉的。”
司馬翔卻說道:“哼,送去金華監獄服刑的人,家庭委員只會考慮你們的罪行。既然怕的話,之前就不要做那些錯事。”
其它人都以注目禮向這位老兄表示了節哀。同時,每個人臉上都有緊張的表情。
司馬翔以他那又陰又柔的嗓音,繼續宣布道。
“第二位,司馬吉吉,罪名:搶劫。罪行:上周搶了阿成的500塊錢,屬犯罪既遂。“
這次,不用別人拖,一個皺著眉頭的年輕人自己走了出來。
他瞪著司馬翔,道:”我說了,我是被冤枉的。“
司馬翔卻道:”我也說了,這是家族委會員決定的。如果你有意見的話,就按異議復議程序提起吧。“
司馬吉吉眼睛瞪得老大,深呼吸了幾次,終于一個字也沒說出來。
看來,那所謂的異議復議程序,之前并沒有成功扳回的案例。也就是個形式罷了。
白寧的腦袋里,想起了那句經典的話。
我吉吉國王,什么時候受過這種鳥氣?
隨后,越來越多的人被宣判。但白寧發現事情越來越不對勁了。
“第八位,司馬阿成,罪名:故意傷害。罪行:被司馬吉吉偷走500塊錢后,打了對方,致對方手背破皮。”
“第九位,司馬智,罪名:曠工。罪行:不按組織紀律參與勞動,遲到三十分鐘。”
“第十位,司馬成,罪名:偷雞摸狗。罪行:偷盜家族里母雞生的蛋一只。”
“第十一名,司馬福,罪名:懶惰。罪行:好吃懶做。”
……
啥子東西,怎么曠工、懶惰這種事情,都能成為去監獄服刑的理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