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要開始寫老王了。并不是因為沒有題材可以寫了,恰恰相反,老王是個必須要寫的題材。
她個性鮮明,我怕再拖延,就把真實的她給遺忘了。老王是一個女生,我剛來到所里的時候,別人都這么叫她,背地里我也就這么叫她了。雖然這個稱呼有些親切的感覺,但她本人可能并不喜歡這個稱呼吧!
老王今年二十八歲,比我大六歲。在農村這肯定被稱為剩女了,這就是我覺得她不喜歡我們那么稱呼她的原因。就我這個年紀,今年我媽還一直催我,在農村,結婚生子好像是一件特別大的事,而且是要趁早的事情。
老王可以稱得上是溫柔賢惠了,聽說她以前曾有一個當兵的男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直在等他。我對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那十厘米的高跟鞋和開得起玩笑的性格。每次吃飯總拿她開玩笑,也總是引得笑聲連連。
直到那一天,她要走了,我才知道她在這個地方工作已經十年了。因為以前工作時犯了一個小錯誤,現在就要調查趕她走。她從十八歲就一直在這里工作了。人生又有多少個十年。最終她還是走了。
我還記得她收拾東西離開的那一天,十年這里似乎成了她另一個家。直到收拾東西離開的時候才發現,這里竟然有她這么多的東西,我們收拾了一個下午,滿滿的一轎車都都沒裝下。離別的時候,都說領導不近人情。可這就是人情社會啊!在最該近人情的時候,反而拉出了現實。這是否成了最大的諷刺。成了最大的冒險。
老王就這樣失業了。我和她在一塊也就工作了一個月的時間。因為老王的家是這附近的,后來她又來過所里一次,她的高跟鞋似乎更高了,臉上的裝畫的特別地濃,脫掉了工作服,衣服也特別地潮。而當我們去吃下午飯的時候,她也去了吃飯的地方。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又那么陌生。我們吃完飯還是要回去值班,而她吃完飯就要回家了,沒有事情就不會再來這里了。
慢慢地談論老王的時候就不多了。一個月之后,就不再有人談論了。連我也都快要把她忘記了。
因此,我會想。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會變成什么樣子?我們會學到什么?一個人的經歷和選擇又是多么地重要。
——2018-11-7-23:32(于糾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