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建國之初,將地方行政分州、郡、縣三級。后來改為州、縣兩級。州設刺史,縣設縣令。到了楊廣登基做了皇帝,又改州為郡,實行郡、縣兩級。郡設太守。設刺史的時候,屬官有長史、司馬及諸曹屬。設郡守的時候,屬官有贊務(后改丞)、通守。刺史典兵,太守不典兵,另外設置了都尉這個職位專門領兵。
而像大興(西)都和東京洛陽這兩個地方,則分別設尹,為京兆尹和河南尹,尹府下面有縣令,縣令下有丞、尉、功...
大隋建國之初,將地方行政分州、郡、縣三級。后來改為州、縣兩級。州設刺史,縣設縣令。到了楊廣登基做了皇帝,又改州為郡,實行郡、縣兩級。郡設太守。設刺史的時候,屬官有長史、司馬及諸曹屬。設郡守的時候,屬官有贊務(后改丞)、通守。刺史典兵,太守不典兵,另外設置了都尉這個職位專門領兵。
而像大興(西)都和東京洛陽這兩個地方,則分別設尹,為京兆尹和河南尹,尹府下面有縣令,縣令下有丞、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