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民間借貸的無權代借及裁判案例解析
1.無權代理借款
無權代理借款,是指行為人在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借款人的名義向出借人借款的行為。如行為人根本沒有借款人委托而以借款人的名義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又如超越代借權而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再如代借關系終止后仍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都屬于無權代借的行為。無權代借的借款合同的效力不必肯定無效,而可處于待定狀態(tài),事后,根據(jù)出借人是否行使撤銷權,借款人是否予以追認等,再確定...
1.無權代理借款
無權代理借款,是指行為人在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借款人的名義向出借人借款的行為。如行為人根本沒有借款人委托而以借款人的名義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又如超越代借權而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再如代借關系終止后仍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都屬于無權代借的行為。無權代借的借款合同的效力不必肯定無效,而可處于待定狀態(tài),事后,根據(jù)出借人是否行使撤銷權,借款人是否予以追認等,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