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仲裁裁決混合類型合同糾紛時“類推適用”技巧的運用
【案例再現】
基本案情
2009年,申請人甲廣告公司與被申請人乙公司簽訂了一份《廣告代理合同》,就申請人代理某類廣告的事宜委托被申請人開展而約定如下:代理時間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期內任務金是人民幣30萬元,雙方按月進行結算。如果被申請人未按約定的方式按時支付廣告款,則申請人有權在當期付款截止日起,按照應付金額日息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后...
【案例再現】
基本案情
2009年,申請人甲廣告公司與被申請人乙公司簽訂了一份《廣告代理合同》,就申請人代理某類廣告的事宜委托被申請人開展而約定如下:代理時間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期內任務金是人民幣30萬元,雙方按月進行結算。如果被申請人未按約定的方式按時支付廣告款,則申請人有權在當期付款截止日起,按照應付金額日息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