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法律顧問
身材高大的耿律師先是把胸脯拍得砰砰響,然后朝祁律師豎起了大拇指。耿律師說:“祁律師說得好,咱律師哪里是那個遇到困難,只會出家的賈寶玉可以相比的。做律師的最是生命力頑強,幾乎個個都是打不死的小強,困難面前,不屈不撓,死纏爛打,一個官司都要想方設法獲取成功,何況一場人生!所以,有個律師老公,生活一定是積極向上,一天比一天好的!”
一圈下來,今天的合伙人例會,十個合伙人,除了陳虹之外,其余九個合伙律師,每個人都已經說了一條嫁一個律師老公的好處了,最后,只剩下陳虹還沒有發言。大家有些尷尬、有些揶揄地看著全所這個唯一的女合伙律師。
劉律師笑道:“哎呀,我們這群男律師只顧自己說著玩了,忘了咱們陳律師是女律師呢,這道話題可讓咱們陳律師怎么往下接啊?”
潘律師笑著一揮手道:“照接不誤,咱們安勝所的律師,不論男女,只娶不嫁!”
大家鼓著掌“哈哈”大笑,于律師等就起哄道:“陳律師,你什么時候娶親啊?別忘了請我們喝喜酒,我們一定封個大紅包!”大家又是一番笑。
秦律師就說:“我替陳律師接一條吧,當律師的,別看一個個在庭上趾高氣揚,耀武揚威,不畏權貴,和檢察官唇槍舌劍,與法官討價還價,但其實,她們的內心是很柔軟、很脆弱的,轉頭回到家里,就需要愛人給予她們最溫柔、最體貼的愛與呵護。陳律師,我說的對不對呀?”
一群男律師笑得曖昧而詭秘,大家自然知道錢律師所言,已經不是針對男律師了,而是針對女律師的。
陳虹笑一笑說,我來補充一條“有個律師鄰居的好處”吧,鄰里之間一旦發生糾紛,就可以直接向律師鄰居進行咨詢,并馬上聘請到律師為自己進行訴訟。陳虹簡略講了一下,今天早上出門時,鄰居家因為雞鳴狗叫、孩子哭而發生的糾紛。
大家聽了大笑,錢律師就說:“陳律師,你不接這種小案子,可以介紹給我接啊,你告訴我你家住哪里,我下午就派助理過去派名片,告訴他們我專打雞鳴狗叫、孩子哭的官司。”
因為這一番笑鬧,今天的合伙人例會比往常開得時間長了點,等到潘律師說完這次例會的正事,散會的時候已近中午時分。
陳虹起身正要離開潘律師的辦公室,潘律師叫住了她,告訴陳虹,有朋友介紹他一個顧問單位,是一個叫東林牛奶場的,企業不干別的,就是養牛,距離不遠,在上海東郊,是一家小型私營企業,成立兩、三年了,企業規模也不大,一兩百號人。
介紹完基本情況,潘律師問陳虹要不要一起做法律顧問,潘律師笑道:“我估計這牛奶場的事情不會多,牛又不像人那么愛吵架愛較真,頂多互相頂頂牛角,互相踹倆蹄子。”
陳虹被潘律師逗笑了,點頭答應了和潘律師一起做法律顧問。潘律師于是讓陳虹先準備一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對方的企業資料這兩天會有人送來,到時候他會叮囑前臺小月把資料直接給陳虹。
另外,潘律師告訴陳虹,企業想讓他們幫忙起草一份奶牛場的管理規范,那邊場長不知道怎樣的規范就是合法,怎樣就是不合法,所以想請他們律師起草。
陳虹午睡起來,開始下午的工作,想起上午例會結束時,潘律師和她說的,擔任東林奶牛場常年法律顧問的事,陳虹于是打開電腦,準備開始起草這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和企業管理規范。
光標停在合同的乙方那里,陳虹要敲顧問單位的名稱時,她忽然意識到自己對奶牛場這個行業的了解幾乎為零,非常的陌生。
她想了想,甚至弄不明白東林兩個字后面,應該跟奶牛場還是牛奶場?陳虹記得上午潘律師和她說的時候,也是一會兒說奶牛場,一會兒說牛奶場,那這家東林顧問企業究竟是生產奶牛的奶牛場?還是生產牛奶的牛奶場呢?如果是生產奶牛的奶牛場,這家企業是直接賣奶牛呢?還是屠宰之后出售牛肉呢?或許企業里面奶牛和牛奶兩者都生產、都出售?那奶牛和牛奶之間的主次關系又是怎樣的呢?
陳虹發現自己一頭霧水,簡直可以說一竅不通。對企業的零了解,讓陳虹對著要起草的顧問合同和管理規范,完全無從下手。
此外,陳虹心里想,上海不是工業城市嗎?居然還有人養奶牛,搞養殖?
隨即,陳虹又發現了另一個問題,企業名稱東林奶牛場或者牛奶場,這個“場”字,正確寫法是“場”還是“廠”呢?
若是按照一般私營企業的習慣的話,多是工廠,應該是“廠”字,可是,如果這家企業的主營項目是生產奶牛,并出售奶牛的話,那是不是應該是那種牧場性質的,奶牛場應該用“場”這個字呢?
陳虹苦笑起來,她發現自己還是實踐經驗不足,雖然已經有過多年的執業經驗,但是對于奶牛和牛奶之類的企業,她還是第一次接觸,第一次擔任這類企業的法律顧問。
在沒有資料、沒有經驗可以參照的情況下,陳虹發現自己一籌莫展,連基本的常年顧問合同都沒法起草,遑論給這家企業起草管理規范了。
陳虹于是起身離開辦公室,去找潘律師,想從潘律師這里多了解一些這家企業的運營情況。結果,潘律師辦公室的門鎖著,前臺小月說,潘律師出去了。
陳虹只好重新回到自己辦公室,撥打潘律師的手機。
電話通了,陳虹問潘律師,顧問單位那里寫東林牛奶場還是奶牛場?場字是工廠的“廠”,還是牧場的“場”?
潘律師在電話那頭愣了好半天,然后,電話里傳來他的笑聲:“這還真是個問題呢!我也是第一次給牛做法律顧問,這個場(廠)字該怎么寫,我也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