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吳某自2008年7月份始擔任某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監管股股長,其主要職責之一是承擔該市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被告人吳某在其任職期間,多次接受轄區的A食品有限公司、B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兩家企業人員的宴請、財物等好處,致使在日后的實際監管過程中礙于情面,監督檢查流于形式,對企業的監管給予了特殊照顧。
吳某在巡查過程中發現A食品有限公司、B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兩...
基本案情
吳某自2008年7月份始擔任某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監管股股長,其主要職責之一是承擔該市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被告人吳某在其任職期間,多次接受轄區的A食品有限公司、B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兩家企業人員的宴請、財物等好處,致使在日后的實際監管過程中礙于情面,監督檢查流于形式,對企業的監管給予了特殊照顧。
吳某在巡查過程中發現A食品有限公司、B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