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改革審計管理體制,完善統計體制。”十九大報告關于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提法意義重大,既表明了中央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堅定決心和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