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這就是一見鐘情嗎?
心里想的那個人杳無音信。
就這樣過了半年,那個身影也慢慢模糊。池燦想,那只是老天爺跟他開的一個小小的玩笑吧,時間長了,或許就過去了。他漸漸也恢復了往日的活力。
但心里卻有個地方還是空落落的。
不過有時,命運的玩笑是很有意思的。
“燦,我這里有兩張不知道是哪個樂隊的live門票,朋友本來說要去但沒空,就給我了,要不要跟我一起去high一下?”張暢來電話。
樂隊?也行,池燦對音樂還一直蠻感興趣的,也去看過不少樂隊的演出。在粉絲們狂熱的歡呼中,他也可以感到放松。
“好,什么樂隊?”
“我看看......叫‘YOU’樂隊。還真是一點也沒聽說過。”
“YOU”樂隊?池燦也沒聽說過,不過他想起了自己的那幅畫。
然后又想起了它的收藏者......
打住。
“什么時候,在哪里?”池燦問。
“星期天,晚上八點,在‘魔方’livehouse”
“嗯,到時聯系。”
“好。”
星期天晚八點二十。
那個Livehouse地址比較偏,很難找,所以池燦和張暢找了很久才找到,那時樂隊已經開唱了。
Livehouse是沒有座位的,所有觀眾都站著,他們歡呼,尖叫,跟著唱,有些人還拿著啤酒high翻氣氛。場地很小,人很多,池燦和張暢好容易才擠進人群到了一個能看清臺上的地方。
觀眾席是沒有燈的,舞臺上燈光閃耀,紅色和橙黃色的光交相映照,像是黑暗中的......you。
臺上的歌手唱的是一首搖滾歌曲,風格爆裂。觀眾們情緒激烈,不停地歡呼著,吶喊著,比起搖滾的手勢,甚至跟著節奏跳起來。
但是池燦卻激昂不起來。
因為他看到了一個人。
她是鼓手,坐在燈光以外的地方,打著節奏,專心致志,雖然在演奏搖滾歌曲,但氣質卻顯得清冷。
一首歌終于唱完,鼓掌聲此起彼伏。
掌聲漸漸平息時,那位鼓手站了起來,走到話筒前,調試了一下話筒。她轉過身對樂隊成員比了一個ok的手勢,音樂便演奏起來。
“該怎么去形容你最貼切
拿什么跟你作比較才算特別
對你的感覺強烈
卻又不太了解只憑直覺”
她唱起了《紅色高跟鞋》
她留著齊腰的長發,齊劉海低低地遮住眉毛。她穿著一條簡單的棉麻長裙和一雙普通的布鞋。燈光下,臉上的痘痘像星星一樣。
她好像畫里的光,明亮了起來。
池燦看清楚了,就是她。
“你像我在被子里的舒服
卻又像風捉摸不住
像手腕上散發的香水味
像愛不釋的紅色高跟鞋......”
池燦的心又開始怦怦地跳了起來。他開始手足無措,急躁。
“既然再遇到了,就一定不能錯過。”
這句話在池燦的腦海里盤旋,他毫不猶豫地轉身離開人群。
“喂!你去哪兒呀!”張暢發現時,池燦已經走出人群。張暢又是一陣苦笑。
池燦是去后臺了。
他要在這里等她,他有好多話想對她說。
演出終于散場,觀眾們紛紛離去,張暢不見池燦人影,也只好自己回家了。
樂隊回到后臺收拾東西。池燦終于等到了她。
“殷小姐,”池燦上前拉住殷雪的手,似乎怕她下一刻就跑掉。
殷雪抬頭一看,頗有些訝異。
“池先生?你怎么在這里?”
“我......我和朋友來看樂隊的演出。”
“哦。”殷雪答道:“那你的朋友呢?”
池燦這才發現他把張暢丟下了,雖然覺得頗有些對不起他,“但重色輕友一兩次,也不為過吧。”池燦心想。
“他有事先回去了。”池燦說。
一陣沉默。
“你可以放開我了嗎?”殷雪看著被他拉著的手說。池燦一看,不好意思地放下了。他撓了撓腦袋,說:“對不起,我太緊張了......”
“你緊張什么?”殷雪奇道。
“啊?就是......”池燦不知怎么回答。跟她說自己怕她跑了嗎?好腦殘啊。
所幸殷雪沒追究這個問題。她問他:“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池燦突然語塞。他明明有很多話想說,但真到了她面前,卻無話可說了。
原來“說話的欲望”有時只是一種沒有內容的感覺。
這時候,樂隊的吉他手走了過來,他問殷雪:“阿雪,這是你朋友嗎?”殷雪皺了皺眉,遲疑了一會兒,說道:“.......是。”池燦一聽,心中莫名高興。“你好,我是樂隊的吉他手,叫我阿風就好。”阿風伸出手要握手,池燦也伸出手,道:“你好,我叫池燦。”鍵盤手和貝斯手、另一位主唱也走了過來。大家互相做了自我介紹,他們分別是大飛、Anson和阿奇。
“阿燦,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宵夜?”阿風還真是個自來熟,張口就“阿燦”。池燦欲言又止,去,還是不去?他跟殷雪其實不算是什么朋友,這樣跟著去,實在有些厚臉皮。可不去,難道又錯過殷雪一次?
池燦當下決定:“好啊,我也餓了,我們一起去喝兩杯。”
“好!喝兩杯喝兩杯!”大飛看起來是個酒鬼。
殷雪有些驚訝地看著池燦,仿佛她料得他不會去,可事情卻在意料之外。
但她沒說什么,只是開始整理樂器。
強記飯店。
“你別看這里是個小小的飯店,這里的口味,婦孺皆知!”大飛跟池燦介紹道。
他們坐在強記飯店的露天座位,這時候已經十一點了,夜里的風涼涼的,街上沒什么人了,但是飯店里的生意卻很火熱。
池燦莫名地感到舒服,他喜歡這樣的場景。
比“帝皇”好多了。
面對熟人池燦能放得開,可面對陌生人他還是有些尷尬,更何況殷雪就在身邊。
所幸樂隊的人都平易近人好打交道,幾個人很快也就聊到一起了。池燦是什么身份,樂隊都是什么情況,兩邊大致都了解的差不多,可池燦心里總想著找個由頭了解了解殷雪。奈何殷雪不怎么說話,池燦又不好直接問大飛他們,他只能在心里干著急。
“殷雪你怎么不說話啊,這不是你朋友嗎?”阿奇問道。
“啊......就是......我沒話說啊。”
阿奇向來心眼比較多,他明白殷雪也是個在熟人面前吃得開,在不熟的人面前半天也憋不出幾句話的人。這個池燦,想來并不真的是殷雪的朋友,而是個暗戀她的粉絲吧。
“哈哈,沒事,她就是這個樣子的。可能你還不太了解她,再熟悉一些她就好啦。”阿奇打圓場。
男人的友誼,可以用酒和打游戲建立與鞏固。這晚的宵夜,三瓶下肚,讓池燦打入了“敵人”內部。樂隊的幾個人對這個同為藝術者的陽光少年頗有好感,池燦也喜歡上了這支樂隊。當然了,最喜歡的還是她。
池燦成功地要到了他們每個人的微信。
包括她的。
這一夜,池燦又失眠了。
他興奮得睡不著,盯著手機里的那個聯系人看。她的號沒有頭像,朋友圈什么都沒有。他也覺得挺奇怪的,但更多的是開心。
池燦也不理解,明明他們只交談過寥寥數語,明明她與尋常美女的標準一點都不搭邊,明明幾乎是個陌生人,自己為什么會有這些心情呢?
這是喜歡嗎?
雖然池燦是個逆天的大帥哥、大才子,愛慕他的人可以排隊到月球,可他從小就浸沒在藝術的世界里,從來不知情愛為何物,就連林琳那樣明顯的追求,他也遲鈍得難以察覺。
二十二歲突然情竇初開了,池燦有些不真實感。
這是喜歡嗎?好奇妙的感覺。
這就是一見鐘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