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13時34分~10月30日14時5分
審問人:陳原
筆錄記錄人:徐至
被審問人:劉顏(女、26、家政服務)
住址:道爾鎮東五街16號
1 .問:與被害人是什么關系?
答:她是我的雇主,我在她家當保姆。
2 .問:29號下午6點左右在哪里?做什么事?
答:17點45分和夏夫人打完招呼之后出門去菜市場買菜,然后是在18點25的時候回去的,因為我有看時間的職業病,所以記得很牢。
3 .問:哪個菜市場,有人證明嗎?
答:就是鎮北菜市場,證明的話,當時的攤販應該可以作證。
問:那里大多是流動商販,而且每天往來的人很多,被記住且知道具體時間的概率很小。就沒有其他確切的人可以作證嗎?
答:這個……沒有了吧。
4 .問:那么你回來的時候有注意到雇主家里有什么不對勁嗎?
答:不對勁?不對勁……倒是沒有,但我可以確定當時夫人是活著的。
問:為什么這么說?
答:因為電視啊。我出門的時候,客廳的電視是關著的,等我買完菜回到主人家,客廳的電視正在播放戰爭電影,而且聲音還開得很響。所以應該是夫人在我不在的時候打開的。
問:你有親眼見到她本人嗎?否則這不足以說明當時夏晶還在世。
答:那倒沒有??墒悄侵螅野央娨曣P掉之后,有聽到夫人的工作室里傳出關窗的聲音,好清楚呢,所以夫人應該是活著的沒錯。
問:我再確認一遍,買完菜后就再也沒有親眼見到過夏女士,對嗎?
答:是的,因為她是一個很專注的人,一旦開始工作就很難干擾到她。所以一般只要是她不回應的事情,我當然還有袁先生都會當做是她默認。這在平日里很常見,所以當時并沒有懷疑。
5 .問:最近夏晶的精神狀態如何?有沒有什么波動?
答:波動……好像沒有。夏女士人很好,很會替人著想,平日不管對誰都總會面帶微笑,和袁先生相處得也挺……哎,說到袁先生,我想起一件事情。那是大概一個多月之前的一個下午,當時我在打掃客廳,然后突然聽見二樓臥室傳出夫人的哭聲以及東西破碎的聲音,之后就是一陣爭吵。因為距離太遠加上沒有八卦雇主家事的習慣,所以并不清楚他們為了什么吵架,但好像是和袁先生的公司有關。爭吵是以夫人摔門跑回自己房間而結束的,不久袁先生就一臉嚴肅下樓,開車出門了。我從來沒有看到過袁先生擺出過那樣,與其說嚴肅不如說恐怖的表情。
問:他們很少吵架嗎?
答:是的,所以我才會對這件事記得那么清楚。而在那之后沒多久,袁先生就計劃和夫人一起外出旅游散心,大概是想道歉哄夫人吧??墒桥R近出發,袁先生公司突然又有急事,完全抽不開身,于是索性放了我一星期的假代替他陪夫人出的門。
問:旅游回來后他們和好了嗎?
答:和好了,很快就和好了。說起來……期間好像還發生了一起意外。袁先生說在我們不在的一周里,屋子遭了賊。雖然沒丟什么貴重東西,但是臥室、書房、還有夫人的工作室的門都被撬壞了,所以他找人重新裝修過家里的門窗。都換成了更加安全的鎖,并且每個鎖配了和以往相同數量鑰匙。
6 .問:你知道昨天下午六點左右袁安在哪嗎?
答:好像是去應酬了,具體地點我就不知道了。
7 .問:那你怎么評價袁安這個人?
答:袁先生也是個很好的人,工作認真,積極熱情。待人也很和善,房屋失竊之后,他還格外關注夫人還有我這個傭人的安全。缺點的話就是有點不擅長情感表達,不是很會討好老婆之類的。
8 .問:最后一個問題,你買菜的時間是別人安排的還是自己決定的?
答:當然是自己決定的啊,主要取決于冰箱里的食材的多少,不過一般都是每周三六的樣子,具體時間的話,一般會像昨天一樣在五點半到六點半這個時間段。
——
10月30日13時46分~10月30日14時19分
審問人:唐武倫
筆錄記錄人:林子瑞
被審問人:袁安(男、33、江程公司董事)
住址:道爾鎮楓西路1號
1 .問:夏晶是你什么人?
答:妻子。
問:結婚幾年了?
答:四年。
問:感情怎么樣?
答:好。
問:近期有沒有發生什么影響夫妻感情的事?
答:沒……沒有。
問:您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是希望您能配合我們工作,積極答復可以嗎?
答:(沉默)
2 .問:29號下午6點你在哪里?
答:北岸酒店(距案發地5分鐘車程),合作應酬。
問:一直都在嗎?
答:嗯,下午五點四十左右到的酒店,然后一直待到第二天。
問:為什么沒有回家?
答:喝得很醉,就在酒店睡下了。
問:有人可以證明嗎?
答:我的助理可以證明,酒店監控也可以。
3 .問:你覺得你的妻子是自殺嗎?
答:不可能!額,我,我的意思是她的性格我很了解,不會做這種傻事,不會的。
問:你妻子與什么人有過過節嗎?
答:沒有。她平時專注創作,很少出門,而且性格也很隨和,不會得罪人的,不會。
問:那你家周邊最近有沒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呢?
答:可疑人事?可疑……人事,有,有有有,有可疑的事情!有!
問:別激動別激動,慢慢說。
答:一,一個月前,我們家遭過賊,玄關的門、臥室的門、還有我妻子工作間的門都被撬壞了,還翻亂了里面的東西。對對對,我妻子的死肯定和那個小偷有關,一定是他,就是他。
問:別激動別激動,請和我們詳細說一下這件事情。
答:好的,就是在一個月前,我同妻子鬧,額,鬧了點小矛盾,只是夫妻間正常的小打小鬧那種,然后為了將她哄好,我讓傭人陪她一起去旅游散心。我的話,因為工作原因,也要離家三天時間?;貋砗缶桶l現家里遭賊了,很多東西都被翻得亂七八糟。
問:報警了嗎?
答:沒有。
問:為什么不報警?
答:因為雖然家里被翻亂了,但是沒有什么貴重東西丟失,所以就沒有報警。第二天我就找了安裝公司重新裝修了房間的門窗。
4 .問:剛剛我們向你助理以及酒店管理人員證實了一下,發現你在下午5點55到6點23之間曾離開過應酬酒席,當時你去了哪里?
答:停車場。
問:去停車場干嘛?
答:去車上拿文件。
問:這種事情為什么不讓助理去做,何況那天外面還下著大雨?
答:因為是個很重要的文件,所以我才自己……
問:拿個文件半個多小時?
答:主要是找車子花了很長時間,因為當時停車場車子很多而且停得還很亂,加上那天坐的又是助理的車,所以才會一時半會找不到。
問:你自己的車子呢?
答:停在家門口的停車位。
問:那有人可以證明你一直在停車場嗎?
答:警官,你這是什么意思?難道是在懷疑我殺了自己的妻子嗎?兇手不是我,怎么可能會是我呢,是那個竊賊啊,兇手是那個竊賊!
問:冷靜!我們只是按流程做筆錄,請你配合。再問一遍,2020年10月29號下午5點55到6點23的這段時間里,有沒有人能證明你一直在停車場?
答:沒……沒有。
——
監控錄像調查結果:
29號下午5時32分,前來應酬的對方公司人員走進酒店并進入二樓的5號包廂;5時46分,袁安與助理進入酒店,而后一同進入該包廂;5時50分,袁安走出包廂,步伐匆快,并在5分鐘后,走出酒店。6時23分,袁安返回酒店,手中拿著一個黑色公文包,步伐匆快,回到包廂;8時26分,助理攙扶袁安走出包廂,袁安明顯處于醉酒狀態;8點30應酬公司人員離開;34分,助理與袁安進入酒店六樓602房間;8時50分,助理離開。停車場周圍并無監控設施。
鑒識結果簡錄(附圖):
死者身著紅色長袖打底衫、闊腿休閑運動褲(褲口袋里有著房間的鑰匙,銀色鑰匙圈)、白色針扣復古皮帶,配戴隱形眼鏡、女式石英手表,沒有穿鞋。死因是壓迫造成的機械性窒息。尸體沒有明顯反抗跡象,胃部也未檢測出藥物殘留,推測死亡時間在29號18時到18時30分之間。案發現場相對整潔,沒有發生過搏斗的跡象,房間內未采集到可疑的指紋,符合上吊自殺的一般環境。